关于认真做好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02:44:21
石府发〔~〕16号s0100
石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的
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各单位,镇级各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粮食直接补贴工作(以下简称“粮食直补”)的领导,镇上成立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仕元(镇长)
副组长:张敬(副镇长)
成员:吴彦奎赵林侯文科
张莉张宪林李解
二、强化宣传政策到户
除了在镇广播电视台进行专题宣传外,各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直补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各村和单位要开办粮食直补宣传专栏,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召开广播大会和群众大会,书写和张贴标语,将省委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张贴在醒目位置,发放到每一户人,将“两放开、一调整”的精神传达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
在粮食直补操作中,要严格按照省上制定的办法执行,做到计税面积、享受补贴的粮食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准确无误。并实现“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在纪律要求上,必须做到“六个不准”:
1、不准抵扣农业税及附加等任何款项;
2、不准拖延兑付时间;
3、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4、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内容;
5、不准村、组集体代领;
6、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时间要求:4月30日之前,全镇所有直补金必须发到农民手中,对确属全家外出的,由信用社开具该户活期存单,由镇财政代为保管至该户回家为止。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粮食直补实施通知
抄送:县粮食直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部县石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年4月24日印
(共印30份)
石河镇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粮食直接补贴工作的
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各单位,镇级各部门:
为了认真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粮食直接补贴工作(以下简称“粮食直补”)的领导,镇上成立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仕元(镇长)
副组长:张敬(副镇长)
成员:吴彦奎赵林侯文科
张莉张宪林李解
二、强化宣传政策到户
除了在镇广播电视台进行专题宣传外,各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直补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力度,各村和单位要开办粮食直补宣传专栏,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召开广播大会和群众大会,书写和张贴标语,将省委省政府《致全省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张贴在醒目位置,发放到每一户人,将“两放开、一调整”的精神传达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明纪律规范操作
在粮食直补操作中,要严格按照省上制定的办法执行,做到计税面积、享受补贴的粮食数量、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准确无误。并实现“五个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布到户、通知发放到户、资金兑付到户。
在纪律要求上,必须做到“六个不准”:
1、不准抵扣农业税及附加等任何款项;
2、不准拖延兑付时间;
3、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4、不准擅自改动补贴通知书的内容;
5、不准村、组集体代领;
6、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
时间要求:4月30日之前,全镇所有直补金必须发到农民手中,对确属全家外出的,由信用社开具该户活期存单,由镇财政代为保管至该户回家为止。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粮食直补实施通知
抄送:县粮食直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部县石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年4月24日印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