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应用文(公文讲话)写作排比句范文集锦之二
综合方面:
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真正让人民享有更真实、更充分、更广泛的人权。
推进zz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zz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
在……方面是思想明确、准备充分、行动有力和富有成效的。
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党员意识,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
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建设一支zz可靠、业务精通、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
必须顺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zz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是历史的必然、现实的选择、未来的方向。
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
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进入了易发、多发期。
以非比寻常的决心干劲,以非比寻常的过硬措施,以非比寻常的工作成效,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
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政权,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成果,捍卫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样的大部制有利于理顺关系、优化结构、统筹兼顾、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政法方面:
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真正做到党在心中,民在心中,法在心中。
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政法队伍。
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司法公正。
自觉接受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群众监督。
要着力解决好执法不严、裁判不公、执行困难的问题。
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诉讼难、执行难等顽症。
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
让人民群众感到更安全、更方便、更文明、更和谐的要求。
实现由防范性管理向平等性、服务性、无偿性管理的转变。
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依法行政。
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健全国家安全体制,确保国家安全统一。
让人民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的温暖、方便、公正、高效。
保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积极进行制度、体制、机制、方法创新,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努力造就一支zz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干部队伍。
各级党委要从思想上、zz上、组织上全面加强和改善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按照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健全治安防控体系。
政法机关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实现由单一的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教育等手段的转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最普遍的公平性、最有效的协调性。
领导干部要做勤于学习、执法为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敢抓敢管、廉政勤政的表率。
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各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重点,确保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实现由党委、政府包办一切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转变。
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量刑畸轻、有罪判无罪等执法不严、放纵犯罪的问题。
要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引政法工作。
政法战线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首要zz任务。
政法机关一定要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检务、审务、狱(所)务公开,最大限度地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强化调解意识,整合调解力量,扩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方法,特别要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