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切学生的
安全,根据某
教育局的安全
活动月的精神,我校特修订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有事有病.不能够来学上课,或不能继续坚持上课,学生必需向班
主任写
请假条,经
班主任批准方可离校.班主任要做好记录.
2.学生的请假条要有家长签字,请假条交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妥善保管.
3.请假期满,学生要到班主任处销假,请假期满未到的学生,班主任要主动寻问并做好家访.
4.对缺课未请假的学生,任课教师要
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马上落实学生情况,并结合家长对学生进行教育.
5.对辍学学生,班主任要进行家访,落实情况是否属实,并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