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聘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9-09-03 14:45:53
“双聘”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保利物业公司保物司字[1999]084号“关于贯彻集团公司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集团公司关于实施领导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干部聘任、员工聘用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 主管(含)以上管理干部实行聘任制,除公司级领导外,由分公司签发《聘任协议书》。
2、 员工实行岗位聘用制。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上岗,并由分公司签发《聘用协议书》。
3、 干部聘任与员工聘用应符合本岗(职)位技能要求,并为实现组织目标尽职尽责。
二、 聘任与聘用管理办法:
(一) 干部聘任管理办法:
1、 公司级领导成员由上级公司聘任;
2、 公司级以下管理干部由分公司聘任,财务经理、人事经理、销售经理等需上级批准的职务聘任与解聘,应上报物业公司批准,其他部门经理聘任与解聘需上报物业公司备案;
3、 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含外聘、回聘)、临时工及借调人员一般不得聘任管理干部职位;
4、 管理干部聘任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职人员中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双方,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行政领导职务。
5、 担任领导干部的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职务解聘手续:
工作岗位调整的;
离岗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
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含)以上的;
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务的。
(二)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1、 新员工聘用应符合分公司员工招聘程序规定,通过用人部门与人事部门考核、面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聘用。
2、 在职员工聘用应依照本办法“岗位考核”程序规定,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并签发“岗位聘用协议书”。
3、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岗位解聘手续:
工作岗位调整的;
离岗学习时间超过三个月(含)的;
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个月(含)以上的;
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本岗位继续留用的。
三、 考核与评估:
1、 干部聘任考核、任职年度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组成临时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干部聘任考核:由主管领导提出干部聘任意见,经考核小组考察并讨论通过,在规定权限内下发聘任通知,并签订聘任协议书。
管理干部任职年度考核:所有受聘的企业管理干部均应参加定期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本人提交《述职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应解聘其职务。
干部考核标准:
优秀:按《聘任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要求,不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中有创新,或处理、解决过难度较大的业务问题的,考核结果为“优秀”。
称职:按《聘任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履行、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称职”。
基本称职:经主管领导督促、指导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不称职:不能履行《聘任协议书》或《岗位职责》,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或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仍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2、 员工考评:
考评办法:员工受聘后,每半年考评一次。由部门领导对员工的岗位工作表现、履行《聘用协议书》和《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基本素质、 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评为称职的可继续使用或提拔使用;考评为不称职的应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考评标准:
称职:基本素质符合本岗位技能要求,工作态度端正,自觉、全面的履行本岗位《聘用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无重大失误的,考评结果为“称职”。
不称职:不能自觉履行本岗位《聘用协议书》或《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的;或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仍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或虽能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责任心差,造成工作失误或因工作效率低下,导致他人多次投诉的,考评结果为“不称职”。
四、 聘任(或聘用)人员待遇:
1、 自上岗人员与分公司签订“聘任(或聘用)协议书”后的当月起,享受分公司制定的本企业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因故被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岗位工资标准。
2、 聘任(或聘用)考核评估后,公司将依据考核评估结果,按以下办法确定工资标准:
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最高档工资;
干部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第二档工资;
干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最低档工资。
员工考评结果为称职的,由公司统一平衡后确定工资标准。具体原则可参考管理干部套定办法执行。
五、 附则:
1、 每年五月、十一月各部门将上岗人员考核、考评表上交总经办,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人事部门按本办法落实聘任(或聘用)工作。
2、 本办法未定事项,以分公司临时规定为准。
3、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 本办法由总经办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一、干部聘任考核表;
二、员工聘用考评表;
三、岗位聘任协议书;
四、岗位聘用协议书
年 部(室)干部聘任考核表
序号
项目
姓名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不
称职
基本评价
填表日期: 考核人:
注:1、根据每个人的实际表现,在适应的栏内划“√”;
2、凡评价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应在“基本评价”栏中写出突出 表现或具体问题;
3、每年五月、十一月十五日前上交此表。
年 部(室)员工聘用考评表
序号
根据保利物业公司保物司字[1999]084号“关于贯彻集团公司规范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集团公司关于实施领导职务聘任制度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干部聘任、员工聘用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 主管(含)以上管理干部实行聘任制,除公司级领导外,由分公司签发《聘任协议书》。
2、 员工实行岗位聘用制。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聘用上岗,并由分公司签发《聘用协议书》。
3、 干部聘任与员工聘用应符合本岗(职)位技能要求,并为实现组织目标尽职尽责。
二、 聘任与聘用管理办法:
(一) 干部聘任管理办法:
1、 公司级领导成员由上级公司聘任;
2、 公司级以下管理干部由分公司聘任,财务经理、人事经理、销售经理等需上级批准的职务聘任与解聘,应上报物业公司批准,其他部门经理聘任与解聘需上报物业公司备案;
3、 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含外聘、回聘)、临时工及借调人员一般不得聘任管理干部职位;
4、 管理干部聘任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在职人员中凡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的双方,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有直接隶属关系的行政领导职务。
5、 担任领导干部的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职务解聘手续:
工作岗位调整的;
离岗学习时间超过半年的;
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含)以上的;
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职务的。
(二) 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1、 新员工聘用应符合分公司员工招聘程序规定,通过用人部门与人事部门考核、面试,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聘用。
2、 在职员工聘用应依照本办法“岗位考核”程序规定,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聘用,并签发“岗位聘用协议书”。
3、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办理岗位解聘手续:
工作岗位调整的;
离岗学习时间超过三个月(含)的;
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三个月(含)以上的;
离岗休息、退职、退休的;
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本岗位继续留用的。
三、 考核与评估:
1、 干部聘任考核、任职年度考核工作,由分公司组成临时考核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干部聘任考核:由主管领导提出干部聘任意见,经考核小组考察并讨论通过,在规定权限内下发聘任通知,并签订聘任协议书。
管理干部任职年度考核:所有受聘的企业管理干部均应参加定期考核,每半年考核一次,本人提交《述职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考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二次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应解聘其职务。
干部考核标准:
优秀:按《聘任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要求,不仅全面完成工作任务,且工作中有创新,或处理、解决过难度较大的业务问题的,考核结果为“优秀”。
称职:按《聘任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要求,全面履行、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称职”。
基本称职:经主管领导督促、指导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
不称职:不能履行《聘任协议书》或《岗位职责》,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或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仍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2、 员工考评:
考评办法:员工受聘后,每半年考评一次。由部门领导对员工的岗位工作表现、履行《聘用协议书》和《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及完成任务情况、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基本素质、 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考评为称职的可继续使用或提拔使用;考评为不称职的应调整工作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考评标准:
称职:基本素质符合本岗位技能要求,工作态度端正,自觉、全面的履行本岗位《聘用协议书》及《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工作无重大失误的,考评结果为“称职”。
不称职:不能自觉履行本岗位《聘用协议书》或《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的;或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仍完不成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工作标准》的;或虽能在主管领导的督促、指导下完成工作任务,但工作责任心差,造成工作失误或因工作效率低下,导致他人多次投诉的,考评结果为“不称职”。
四、 聘任(或聘用)人员待遇:
1、 自上岗人员与分公司签订“聘任(或聘用)协议书”后的当月起,享受分公司制定的本企业岗位工资标准。聘用人员因故被解聘后,不再享受本岗位工资标准。
2、 聘任(或聘用)考核评估后,公司将依据考核评估结果,按以下办法确定工资标准:
干部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最高档工资;
干部考核结果为称职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第二档工资;
干部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可在本等级工资标准内享受最低档工资。
员工考评结果为称职的,由公司统一平衡后确定工资标准。具体原则可参考管理干部套定办法执行。
五、 附则:
1、 每年五月、十一月各部门将上岗人员考核、考评表上交总经办,经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人事部门按本办法落实聘任(或聘用)工作。
2、 本办法未定事项,以分公司临时规定为准。
3、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4、 本办法由总经办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一、干部聘任考核表;
二、员工聘用考评表;
三、岗位聘任协议书;
四、岗位聘用协议书
年 部(室)干部聘任考核表
序号
项目
姓名
优秀
称职
基本
称职
不
称职
基本评价
填表日期: 考核人:
注:1、根据每个人的实际表现,在适应的栏内划“√”;
2、凡评价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应在“基本评价”栏中写出突出 表现或具体问题;
3、每年五月、十一月十五日前上交此表。
年 部(室)员工聘用考评表
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