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课外活动方案
为了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推动我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更好地适应国家社会发展的要求和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不断造就大批具有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选拔优秀作品参加今年我校、我省以及将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举行的第十一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 活动主题:“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三 主办单位:青岛农业大学团委
承办单位:青岛农业大学化学与药学院团总支
四 参赛对象:化学与药学院全院学生
五 竞赛日程安排
(一)初赛阶段(4月10日至4月19日)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广泛发动,召开各班书记会议(4月10日),鼓励学生认真准备参赛作品,递交作品申办表(附件3),各班级请在4月19日下午六点前将班级申办表交学院团总支。
(二)复赛阶段(4月20日至4月25日)
学院根据院评委会的意见,对初赛通过作品请相关优秀指导老师修整加工,然后反馈给参赛同学进行修改。选出优秀作品给予理论支持和物质支持,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参赛作品50%的比例评出优秀作品报送学校。
(三)决赛阶段(4月26日至5月9日)
学院根据校评委会的意见,对通过学校初赛的作品进行继续修整加工,然后报送学校参加复赛。按照作品分类各自评出一、二、三等及优胜奖。
六 竞赛章程及评审办法
(一)本届大赛遵从《“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见附件1),作品资格审查遵从《“挑战杯”全
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见附件2)。(二)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3、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二阶段进行。终审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
4、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
5、竞赛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七 要求
1、各班级团支部主要负责本班活动的组织、协调,结合本班实际情况,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广泛发动,使更多的学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要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为竞赛的有效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积极的导向。
2、各班级要积极地向高年级同学请教,学习他们的参赛经验,指定专门学生干部负责此次“挑战杯”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寻找指导教师,
尤其是学科组负责人、硕士生导师的指导。3、鼓励组建跨院系、跨学科、跨年级的竞赛团队,积极完成竞赛项目。
八 奖励
1、本次竞赛将对参赛团队进行奖励,其中优秀作品给予理论和物质支持。
制作类:
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它进入学院复赛的作品将给予优秀奖奖励。
调查报告、论文类:
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它参加复赛的作品将给予优秀奖奖励。
凡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学生个人与参赛团队,学院将颁发相关证书;院优秀组织班级将颁发奖状。
凡获院一等奖的参赛作品都将被推荐参加学校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学院给予理论和物质支持。凡获校一等奖、二等奖的的参赛作品将被推荐参加山东省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
2、凡被学院推荐参加学校第三届“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并获得资格参加山东省第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作品竞赛的作品,按照莱农院发〔XX〕16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竞赛根据各班级参赛作品获奖情况,计算出各班级积分,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参赛作品分别给予参赛队员所在班级积15分、12分、9分、7分,并根据积分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单位。
附件:1、“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2、“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青岛农业大学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