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中队团支部工作考核办法总结
为了科学合理地衡量团支部开展活动的情况,加强团支部的建设与管理,根据08治安工作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对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08治安中队各区队团支部。
二、考核内容
团支部考核内容:1、组织工作。重点考察工作计划,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2、宣传工作。重点考核活动宣传,区队黑板。3、参加学校、大队、中队以及校外其他活动的情况。
三、考核办法与评分标准
(一)工作计划(总4分)
根据每学期各团支部制订的活动计划的内容丰富程度,以及计划可行性,进行评比在0到2分之间划分。
根据每星期各团支部制订的活动计划的内容丰富程度,以及计划可行性,进行评比在0到2分之间划分。
(二) 活动开展情况(总25分)
1、根据参加活动中区队同学的出勤率进行评比,在0到3分之间划分。
2、根据参加活动中的活动中的纪律情况进行评比,在0到3分之间划分
3、根据团支部开展活动的准备情况进行横向评比,在0到4分之间划分
4、根据团支部开展活动进行的是否顺利,同学态度、反向进行评比,在0到4分之间划分。
5、根据团支部开展活动的形式是否新颖进行横向评比,在0到5分之间划分
6、根据参加活动中区队同学的参与活动内容的积极性进行横向评比,在0到5分之间划分。
7、根据组织活动中是否使用多媒体进行评比,分为0与2分两个层次。
(三)活动总结、活动记录工作(总21分)
1、根据各团支部学期末总结的内容是否丰富、详细。以及认真程度进行评比,在3到5分之间划分。
2、根据各团支部的活动记录本的内容是否丰富、详细。以及认真程度进行评比,在0到4分之间划分。
3、根据各团支部的同学发言记录的内容是否丰富、详细。以及认真程度进行评比,在0到4分之间划分。
4、根据各团支部活动照片内容是否丰富、详细。以及认真程度进行评比,在0到5分之间划分。
5、根据各团支部活动是否有录像且内容是否丰富、详细。以及认真程度进行评比,在0到3分之间划分。
(四)宣传工作(总15分)
1、根据各团支部举行活动时场景的布置情况,进行横向评比,在0到3分之间划分。
2、根据各团支部举行活动后活动简报的完成是否准时,简报质量进行评比,在0到3分之间划分。
3、根据各团支部举行活动后活动海报是否制作,海报的质量进行评比,在0到5分之间划分。
4、根据各团支部举行活动后活动是否制作宣传片进行评比,分为0与2分两个层次。
(五)区队黑板(总10分)
1、按照区队黑板两周更新一次的原则,根据各团支部更新区队黑板是否准时完成,分为0与3分两个层次。
2、根据各区队黑板的内容是否丰富,进行评比,在0到4分之间划分。
3、根据各区队黑板的版面设计进行评比,在0到3分之间划分。
(六)其他考核内容
1、根据中队开展活动时,各区队参加人员情况进行评比,按照2分一次的办法进行加分。
2、根据大队开展活动时,各区队参加人员情况进行评比,按照4分一次的办法进行加分。
3、根据校团委开展活动时,各区队参加人员情况进行评比,按照6分一次的办法进行加分。
4、根据例如北京市等更高级别开展活动时,各区队参加人员情况进行评比,按照10分一次的办法进行加分。
5、根据区队开展有自己特色的活动,例如篮球赛、联谊、春游等活动。按照3分一次的办法进行加分。
6、根据活动的创新程度酌情加分。
四、考核结果与运用
(一)中队干部会对团支部每学期考核一次。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良好(75-90)、合格(60-75)、不合格(60分以下)。
(三)考核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考核结果进行电子存档。
(四)考核结果作为各级优秀团支部评比,在“两优一先”工作评选中,优秀团员、团干部的名额分配都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分配。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零五大队治安中队。
六、本办法自2009年6月22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