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发出《意见》要求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
发布时间:2021-08-29 14:31:5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发出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把进一步精简会议和文件,作为全面实践“三个代表”要求,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个突出问题来抓。 《意见》指出,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下决心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改进作风,深入实际,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并采取了一些实际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会议过多,请领导同志出席事务性活动过多,各类文件简报过多的情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影响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不利于各级党委和政府集中精力抓工作。 《意见》强调,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做起,各地区、各部门安排会议活动一律要从严掌握。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以合并开的合并召开;要尽可能利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条件具备的可以直接开到基层,避免层层开会。一律不准巧立名目召开各种属联谊性、轮流做东的“片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每年召开的本系统全国性工作会议原则上只开1次,特殊情况不得超过2次。各地区、各部门首先是省部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要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表彰会、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以及各种检查、评比等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搞相互走访拜年活动。对必须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要明确主题,充分准备,注重实效。 《意见》要求,各类会议活动要尽量压缩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不能以地方领导同志是否出席本系统的会议活动作为衡量地方是否重视某项工作的依据。省区市召开的会议,未经批准,也不要邀请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认真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得超标准使用经费和摊派、转嫁经费负担;不得借召开会议、举办活动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和举办活动。需要安排住宿的,要在定点接待的宾馆、招待所,不得安排豪华宾馆、涉外旅游饭店。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议活动经费的控制、管理和审核。未经批准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不予报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意见》要求,安排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要坚持突出重点、精简务实的原则。为了减少请领导同志出席事务性活动,除因特殊需要外,原则上不邀请领导同志参加剪彩、奠基、首发首映式、颁奖等活动。 《意见》要求,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应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内容要准确、鲜明、生动,播报时间、篇幅要尽量简短,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意见》强调,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精简各类文件简报。可发可不发的公文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一定要短。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发文,已全文公开播发见报的不再印发文件。对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不得照抄照搬,层层转发。各地区、各部门印发的文件简报既要加强对全局工作的指导性,又要注重在具体工作中的可操作性,切实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注意改进文风,文件简报要简明扼要,分析问题要切中要害,所提建议要切实可行。 《意见》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转变作风,带头精简会议和文件,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上下功夫。要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推动党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真正从源头上解决文山会海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