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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作者个人总结

发布时间:2019-08-17 14:42:38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一)就业再就业工作有了新突破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从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识并狠抓就业再就业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了促进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细化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免费培训等操作办法,并逐个检查落实,对各地再就业工作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按月进行通报。二是狠抓就业再就业政策和先进典型宣传。把就业政策和就业再就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作为宣传的重点,以推动工作的开展。三是全面开展就业援助活动。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全面清理公益性岗位,开展免费职介和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全年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职介达18135人,再就业免费技能培训11849人,创业培训达2908人,为2453名下岗职工免费办理职业资格证书。四是把第三产业作为就业的主攻方向。坚持优化结构,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把发展就业潜力大的第三产业特别是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方向,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再就业容量大的私营、个体经济、中小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鼓励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再就业;通过再就业援助周、“春风行动”、求职专场招聘会、再就业实效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岗位对接等活动,促使5120名特困救助对象实现就业。帮助企业有就业愿望的334名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实现了再就业。五是高度重视特殊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始终把特殊困难群体特别是“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救助和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作为工作重点,及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岗位补贴、职介补贴、再就业培训补贴等再就业优惠扶持政策。以职业技能培训为突破口,以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为手段,强化就业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我市失地无业农民就业安置工作受到了省委专项督查组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交流经验。由于采取了上述措施,我市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突出。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832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8450人,“4050”等救助对象就业3721人;直接组织劳务输出12089人,“零就业”家庭就业2594人,为1708户实现了就业解困;培训失地农民16978人,失地无业农民通过多种渠道就业达19742人。
(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新进展
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努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狠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扩面工作,特别是针对非公经济组织参加养老保险较差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促进其参保的政策措施,收到了较好效果,参保意识明显增强,个体参保大幅增加,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比增加10300人,加大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已达2380人,工伤保险同比增加参保人员达5420人。医疗保险同比增加5409人。重视企业军转干部、社区工作者、返乡森工等特殊人群社会保险工作,研究其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措施,出台专门政策,他们的社保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
社会保险服务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理顺社保参保、缴费流程,简化程序,规范服务,实行了养老保险个体缴费银行代扣代缴,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员缴费,全年征收各类社会保险费亿元(其中社会养老保险费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9420万元,医疗保险费8400万元、失业保险费1851万元,工伤保险费442万元,生育保险费390万元)。全面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确保了准确、及时发放到位。严格基金监督管理,搞好稽核工作和内部审计;在搞好非现场监督的同时积极开展现场监督,12月,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区县解困再就业资金和市直三园区社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开展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与年审工作,加强退休人员丧葬抚恤费支付管理,调动社区积极性,做好防止冒领的事前服务、监督工作,全年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达亿元。
调整医保政策,医保统筹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6000元,起付线有了降低,调整社保移交人员医药报销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出台家庭病床管理意见,有效缓解肾功衰、肾移植、恶性肿瘤等重症病人医疗负担,无着落人员医保问题已纳入探讨,开展医保总额结算改革,取得较好实效;改变医保基金支付方式,开通了医保待遇支付网上银行系统,大大方便了参保单位、个人缴费与医药费报销,实现了社保移交人员住院患者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费用,参保群众十分满意。
积极组织探讨失地农民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今年我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失地农民在享受生活保障费的基础上,稳妥地推进其参加社会保险的政策措施,将其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多数征地农民自愿选择申请进入基本生活补助保障管理中心,终身享受基本生活保障,为保障失地农民利益,我市强力推进失地农民失业保险工作,并于12月份在蓬溪县取得实质突破,现已有194名失地农民参加失业保险。全市失地无业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7777名,其中以城镇个体劳动者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3535名。有768名失地农民进入基本医疗保险,15000人加入了农村合作医疗。
(三)劳动维权工作收到新成效
高度重视劳动者维权工作,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打下了坚实基础,有力地推动了劳动保障法规的实施。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先后10次开展民工维权、劳动者权益、劳动保障法规、最低工资支付等专项宣传活动,设立宣传站40个,悬挂标语40幅,印发资料XX0余份,维权手册5000册,在农民工集中的建筑工地和公共场所设立农民工权益保护告示牌42块。二是重力查处举报案件,推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对少数严重拖欠工资的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对个别餐饮企业、美容美发店收取劳动者押金案件进行了追踪曝光与督查。今年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44件,涉及农民工6412人,追回工资万元。三是认真开展监察活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全年开展民工维权、劳动力市场整顿、《劳动法》贯彻、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检查活动7次,全面检查了我市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参加、最低工资标准、禁止使用童工情况,促进了劳动保障法规的较好实施。大力开展春风行动,为进城务工的农民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单位。会同公安、人事、工商等部门对全市劳动力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实效,取缔了7户非法职介机构,查处了9户违规职介机构。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872户,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3%;接待群众来访16000人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837件,举报案件处理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工作迈上新台阶
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全面加强工资福利、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为扩大劳动合同的覆盖面,把改制后非公有制企业和进城务工农民作为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重点,主动深入到部分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介服务机构抽查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解决用人单位在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达%,新签集体合同8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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