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工作总结
(一)建立有深圳特色的全民医保体系成为XX年社保工作的最大亮点
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意见,我局把推进全民医疗保险作为XX年社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在保障范围方面,制定并发布一系列配套办法,在巩固少儿医保的基础上,将户籍非从业居民、在内地没有参保的随迁老人、残疾人、离休人员和在校大学生等特殊人群纳入医疗保险、给予一定补贴,并大力推进全民医保扩面工作。在保障水平方面,在对原各项医保政策整合完善的基础上,于3月发布实施《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调整了医疗保险体系的层次,提高了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了政府补贴制度,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险从城镇职工医保向全民医保、从治疗疾病向健康保健迈进。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全民医保基本框架,构建了城镇职工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劳务工医疗保险、少儿住院及大病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全民医疗保障体系,至12月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列全国大中城市榜首。深圳市劳务工医疗保险被深圳市发改局评为改革创新一等奖。中央电视台《今日关注》栏目在新医改系列宣传中对此做了专题报道,这是全国唯一以外来劳务工医疗保障为专题的报道。
(二)全面落实民生净福利指标,各项社会保险指标出现历史性突破
XX年我市社会保险多项指标出现历史性突破,10月份各险种参保人数均达到高峰。但10月后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工伤、医疗和养老参保人数有了不同程度的回落。至12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同比增长%;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同比增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同比增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68万人,同比增长%;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同比增长%,(其中劳务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万人,同比增长%;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万人,同比增长%;少儿医疗保险和统筹医疗参保万人)。
全年各项社保基金收入亿元,完成预算收入的%。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亿元,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亿元,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亿元,地方补充医疗基金收入亿元,劳务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亿元,少儿医疗保险基金收入亿元。住房公积金收入亿元。使我市社会保险制度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此外,全年还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亿元。
(三)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保待遇,参保人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至12月底,我市各项社保基金待遇支出总额为亿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亿元(含退转保亿元、万人),医疗保险待遇支出亿元,工伤保险待遇支出亿元,失业保险待遇支出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亿元。
至12月底,全市享受离退休待遇万人,企业正常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元。核发失业保险金万人次,1至12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1533万元。为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门诊服务万人次,住院服务万人次,门诊特检万人次,现金报销万人次。完成工伤认定万人,依法补偿工伤事故人次,至12月底全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申请人数978人次,医疗费用报销金额万元。各项社保待遇审核发放程序规范,准确率和效率提高,发放及时,确保了参保人的利益。
(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
养老保险方面,严格落实各项养老待遇调整政策,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1月,根据劳社部《关于XX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在春节前按时将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了万名退休人员手中。10月,按照市委常务会要求,对全市深户万人企业退休人员加发了生活补助,月人均增加约300元,获得退休人员的好评。养老金100%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城市化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和待遇发放率均达到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进一步提升,"省级示范点"建设进展顺利。1~12月,全市共采集指纹万人次,采集率为%;验证指纹万人,验证率%。截止12月底,在全市495个街道、社区服务网点安装了指纹验证系统,协助生存认证人数万人。纳入规范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2万多人,其中申请移交的企业344家,涉及退休人员3222人;社会申办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万人,共筹集退管活动经费2250万元;退休人员依托企业管理6778人。
医疗保险方面,调整了全市各定点医院的医疗保险偿付标准,农民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由原来59%调整到72%,进一步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办法,扩大了单病种结算。新增定点医疗机构113家(其中广州5家),定点零售药店436家,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达到1428家,实现了广州定点医院医保记账、市内非结算医院农民工住院医保记账、抗排斥药和化疗药品定点供应并记账,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就医。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和监管继续得到加强。查处违规扣款万元,暂停6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记账资格,扣回各项违规金额和需支付的违约金共计万元。
工伤保险方面,着力建立预防、治疗、康复、展能一体化的工伤保险体系。从2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总体降低企业的缴费水平,用经济手段鼓励企业抓好工伤预防。严格执行"市、区两级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伤事故与安全生产信息互通制度",对工伤预防先进单位进行奖励表彰,激励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伤事故率明显降低,在工伤参保人数增长的情况下,事故申报、工伤认定、补偿人数均同比下降。将工伤康复与职业康复结合起来,制定了《深圳市工伤康复管理办法》,已上报市政府通过并将于XX年施行,全市工伤定点医疗单位增至82家,工伤康复定点医疗单位12家。加强劳动能力鉴定建设,使鉴定程序规范化、鉴定队伍专业化、鉴定依据标准化、鉴定结论客观化。成立了我市第一届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专家队伍、鉴定取证、鉴定医院的科学管理,率先建立和推行鉴定专家"鉴定差错函告制",劳动能力鉴定公信力与鉴定质量进一步提高,至12月底,共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万宗,复审鉴定800宗,同比下降%,总维持率%。劳动能力鉴定收费合法化问题基本解决。
失业保险方面,加大对困难失业员工的帮扶力度,缓解物价上涨和金融危机对失业员工的压力。从7月份开始,失业救济金标准提高到680元/月,比上年提高了32元;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使失业员工了解更多失业优惠政策;对困难失业家庭以较高标准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对1325名困难失业员工进行了家访和慰问;提高失业员工医疗保障,失业人员除了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外,还能就近在绑定的社康中心享受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帮扶失业员工再就业,XX年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失业员工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支出项目共计3491万元。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失业员工共发放一次性失业救济金63人,金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