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第一条 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 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 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 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
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第九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党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好职权。促进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情况;
2、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4、本村的水、电、路、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
5、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数额资金使用方案;
6、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务公开的内容;
7、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
《1》《2》8、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
9、需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
10、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以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遵循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工作,村党支部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职权;村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村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事先向村党支部汇报。
2、村民自治原则。村党支部积极支持村委会依法进行村民自治,对村委会报告的事项,党支部要认真讨论研究,对意见一致和形成决议的事项,村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按照规定作出正确决定
并支持村委会认真组织实施。3、依法办理原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需要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4、双向沟通原则。建立和完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机制,强化班子工作的整体性。村党支部书记应及时向村委会主任传递上级的指示精神,工作信息,村委会主任应经常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设想。
5、群众路线原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研究工作时要经常深入群众,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三、报告程序
1、村委会向支委会提出报告的一般事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实施,重大事项先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初步意见,再向支部大会报告。
2、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村委会主任或其他村委委员报告工作,全体党员进行充分讨论。
3、根据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村两委联席会议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一般暂时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待进一步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四、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定期报告原则上一季 度一次,一般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进行。碰到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应即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