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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科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8-03 19:33:41

  一、业务目标(一)公开招考工作1、国土资源局、建设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工作。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解决我市部份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的问题,报经贵阳市人事局批准,我市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16名,其中:清镇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开发中心6名,清镇市建设局住房保障中心5名,清镇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5名。目前,已完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报名(4月1日-7日)、笔试(4月18日)、专业测试(4月26日)、面试(5月3日)工作,政审考察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2、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公开招考工作

  为解决我市教育系统、卫生系统紧缺专业人员的实际问题,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清镇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清镇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人员166名(其中:高中教师50名、乡镇初中教师50名、乡镇小学教师20名、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46名)。目前,《招聘简章》已上报贵阳市人事局,正在审核、审批之中,待审批下来之后组织实施。

  3、公务员招考工作

  为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优化公务员人员结构,增强机关活力,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0名。报名工作于XX年6月2日至8日开始,统一在网上报名,我局负责报考我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考生网上报名审核工作,该项工作已完成,以后工作按照贵阳市人事局安排开展。

  (二)人才资源统计工作

  1、干部统计

  根据筑人通[XX]67号文件精神和贵阳市人事局的统一安排,我市人事统计工作从XX年12月25日开始,至XX年1月16日结束,通过历时一个月的努力,已完成全市人事统计工作。

  2、公务员统计

  根据黔组通[XX]4号文件精神和省委组织部、人事厅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的安排,公务员统计工作于XX年2月2日组织全市机关开展了我市XX年度公务员统计工作,整个工作已于XX年2月20日全部完成。

  (三)人事调配工作

  1、审核并办理了39人的工作调动手续、2人工作转移手续、5人工作划转手续、2人公务员的录用手续,160人工资转移手续。

  2、引进人才16人。

  (五)奖惩任免工作:

  1、办理10人辞职手续,2人辞退手续,1人开除手续。

  2、代政府任免科级领导干部54人。

  (六)公务员管理工作

  1、行政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

  根据贵阳市人事局《关于我市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的补充通知》(筑人通〔XX〕20号)文件精神,3月23日开展了行政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工作,我市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的单位有27个,各单位已上报了行政机关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意见,已汇总上报了贵阳市人事局。

  2、公务员培训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进一步提高全市公务员队伍和政府部门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黔人通〔XX〕275号)、贵阳市人事局《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筑人通〔XX〕64号)文件精神,XX年12月在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我市共有1455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突发事件应对法网上培训,XX年3月20日590人参加了省组织的第一次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测试。6月19日组织还没参加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测试的公务员进行第二次测试。

  3、我市“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的工作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公务员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争创人民满意的业绩,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决定联合开展第七届“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根据贵阳市人事局的要求,我市将推荐1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候选人和1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单位。

  评选推荐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共同组织开展,严格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的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推荐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候选对象,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5天的公示,于XX年5月20日前已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审批表》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审批表》、200字左右的个人(集体)简介、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公示等材料报送贵阳市人事局。

  4、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

  根据贵阳市委组织部、贵阳市人事局《关于转发<关于贵阳市(市、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通知>的通知》(筑人通[XX]4号)、《关于印发<贵阳市县级政府直属及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筑人通[XX]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贵阳市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市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工作从XX年1月中旬开始启动。目前,我市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工作初审结束,已上报贵阳市人事局审核、审批。

  (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管理工作

  1、工资发放工作:每个月初进行一村一大选聘生和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资的发放工作。

  2、调研慰问活动工作:XX年1月16日开展了省人事厅、省“引导办”到我市调研慰问“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活动,慰问了在我市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共40名。

  3、一村一大报考基层选调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XX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的通知》(黔组通﹝XX﹞18号)和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编委办、省教育厅、省人事厅《关于做好XX年选调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的通知》(黔组通﹝XX﹞19号)精神,我省符合条件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以下简称选聘生)已纳入XX年全省“选调生”选拔招考范围。2月11日组织开展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的报名工作,截止3月5日,清镇市共有5名选聘生报名参加了基层选调考试。

  4、上报先进典型事例工作:2月13日,根据省、贵阳市的统一工作布署,为切实掌握“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和宣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例,先进典型事例重点从原是城市户口的现到村工作、外地生源的到我市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选聘大学生中选择。经过乡镇的推荐及我市引导办的实地考察,3月2日向贵阳引导办推荐了两人的先进典型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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