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订购合同
“由于市场上没有统一规范的销售合同,家具商品的售后胜芳家具服务容易出现扯皮推诿现象,这已成了一段时间以来家具行业投诉的重点。”日前,在苏州国际家具展上,江苏省工商局副局长杨勇接受快报记者专访时指出,家具行业的投诉大多与双方签订不规范的单边“格式合同”有很大关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家具商家的订单上往往有这样一条注明:“订货时交货值40%作为订金,货物确定后概不退货及不退订金。订货后60天内未提货或无故不接受货物的,订单及订金作废。”对此,杨勇认为,目前家具订购合同多由商家、家具企业自行制定,多数条款只保护商家利益。如按国家规定,订金不能超过20%,但市面上一般按30%收,高则对半收取,超标现象普遍。在违约约定上,往往是消费者违约,订金要不回,商家则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平等。当消费者未及时提货,订单及订金作废,对于家具交货延期却很少有违约约定,这显然不公平。
在这次家具展销会上,记者发现多数企业的订货协议厂方事先印好,当消费者要订货时,只能在厂方提供的订货协议上签字。对厂家的做法,杨勇指出,这种订货协议因为不是双方在充分协商后确定的,难免会存在一些漏洞,特别是质量条款不具体,在发生质量争议时,消费者常常有理说不清,厂方则会以“有据为证”推脱责任。
那么,消费者在购买家具过程中,怎样才不会上当受骗?范斯顿家具总经理董雪提醒说,在选购家具时,一定要认真看好所展示的样品,对家具材料、样式、颜色、质量和价钱等充分了解并满意后,再与厂方签订经双方仔细商讨过的合同,而不要盲目在厂方的格式订货协议上签字。要写清合同的主要条款,尤其质量条款要写具体,注明是按国家标准验收,还是按展品标准验收等。同时,还要写明违反合同的责任,特别是质量责任。据了解,目前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正在制定家具、建材购销的标准合同文本,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江苏省家具行业协会会长冯建华说,家具销售标准合同文本将首先在家具实木屏风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内推行,今后将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