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陕西省安康公路局
乙方:陕西省安康市公路局机修厂
为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在此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内容:
1、工程项目:s207线吉河桥便道抢修工程。工程内容包括:环境协调、路基土石方、简易路面、钢便桥、道路安全标志、后期养护及旧桥的交通管制等一切工作。
2、工程总价: 元(大写 元)。
3、工程工期:自XX年1月13日至XX年1月29日,工
期17天。
4、工程质量:乙方必须按照公路工程相关项目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施工,认真选择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对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法和工艺,必须报经甲方或甲方代表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质量乙方负全部责任。
5、工程安全及法规制度
①、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移交,乙方应对全部施工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应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甲方不承担责任。
②、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应对工程中的所有结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等进行积极保护,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自理和承担相关责任。
③、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由于管理不善或民工的过失,或第三者原因造成自身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机械设备及其它财产损失事故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将事故处理结果向建设单位书面汇报,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
④、爆破人员必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破证,采购的火工器材要有运输证、存放证,存放要分类,建帐,严格实行领发制度,绝对不能流向其它工地或他人。
⑤、合同执行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应承担的各种税费。
⑥、乙方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外部环境由乙方自行处理,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程结算及支付
①、工程中期借款额度以上月实际进度并检验合格工程价款
的60%。
②、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
7、其它:
①、本协议为总价合同,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变更。
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二份。
③、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止于新建桥梁施工单位进场交付后完毕。
④、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为准。
8、附件:施工图纸及及材料供应。
、合同签字后,由建设单位提供图纸壹份,未经同意不得将图纸交第三方。
、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验收,所有材料运输和保管,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对进场的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分批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对于不合格材料乙方应及时清除施工现场。材料试验由施工员现场取样,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甲方:陕西省安康公路管理局
法定代表:
乙方:陕西省安康市公路局机修厂
法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