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十佳创新型教师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四明”工程要求为指导,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以促进教师成长为目的,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营造宽松、和谐竞争的氛围,充分展示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实现学校教学质量的新突破。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修养。
2、坚持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
3、积极参加校区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本人科研成果对校区市的教育教学改革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4、积极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课、优质课活动或其它教学观摩活动。
5、自觉帮助和带动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zz思想,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对形成合力的教学梯队作出重要贡献。
6、课改验收过关或在教学改革过程中有一定的积极推动作用,受领导口头表扬或奖励的。
7、有自己独创的教育教学方法,并在区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做出过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三、评比方法
(一)基本功(8分)
学校适时举行钢笔字、粉笔字、普通话、限时写作竞赛折合8分计入。
(二)五项评优(15分)
区级:教学新秀、教学骨干、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分别记2分、4分、6分、8分、10分。
市级:教学新秀、教学骨干、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分别记6分、8分、10分、12分、15分。
(三)教学评优(10分)
1、优质课:校级1分、区级2分、市级5分、省级及省级以上9分。
观摩课、示范课、立标课、公开课:校级分、区级3分、市级6分、省级及省级以上10分。
2、课件制作
区级1分、市级2分、省级及省级以上4分。
3、辅导奖
国级7分、省级5分、市级3分、区级1分。
(四)教改实验(8分)
国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区级2分。
实验课题必须有审批手续,有立題报告、实验记录和结题报告。已有结题报告的根据鉴定结论,按相应分值计算,正在进行中的实验折半记分,两个以上课题者以高分记,主持人占1/2分值,余之成员均分。以上经校评审组综合评估认定后再记分(自报未经区教科所备案的不承认)。
(五)论文论著(8分)
1、文章发表
区级1分、市级4分、省级级省级以上6分
2、论著
国级8分、省级7分、市级6分、区级4分。
3、获奖论文
国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区级1分。
(六)综合奖励(10分)
国级10分、省级8分、市级6分、区级4分、镇级2分。
以本年度的获奖为依据,此项必须是教师节期间或教学工作会议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中考先进个人等,依最高者记分不累加。
(七)班主任(3分)
一级分/次、二级1分/次、三级分/次(该学年度两次累计加分,获市区、镇级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分别再加1、分)。
(八)先进级部、教研组(3分)
级部主任、组长分/次,组员1分/次(该学年度两次累计加分)。
(九)教学成绩量化(30分)
一级10分、二级8分、三级5分(该学年度两次累计加分,统考学科和非统考学科一、二、三级比例分别为3:2:1和2:3:1。
(十)课堂教学改革验收(5分)
市级5分、区级3分、校级1分;领导听课划分级别,区级:a:3分、b:2分。
四、备注:
(一)被评为十佳创新型教师的享受学校特殊奖励20元/月。
(二)本标准的获奖同样在教学专项奖中适用。
(三)各类评优以当年度为准,以最高记,不重复记。
(四)十佳创新型教师的评选以学年度为阶段评选,被评为十佳创新型教师的同志在评优时优先,岗位优先。
(五)论文、课件制作等获奖以逐级参评上报的为准,特殊情况经校务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