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诗朗诵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0 02:19:5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以基层党组织,以班级为单位,以红诗创作、咏诵为主要形式,要做到“6个一”,即:召开一次创作研讨会,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召开一次创作研讨会,为创作出高水平的红色诗歌奠定良好基础;创作一批优秀作品,组织创作一批反映现实生活、时代精神、校园文化的新诗作;举办一次大型诗歌朗诵会,在各基层单位开展的红色诗歌朗诵会的基础上,举办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色诗歌大型朗诵会;组建一支朗诵队伍,通过层层选拔的形式,组建成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诗朗诵队伍;建立一个红诗网站,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与网络中心共同设计制作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诗辽宁在杏林”专题网站,主要是登载活动通知、经典红色诗歌、原创红色诗歌和相关咏诵活动等内容;开辟一个红诗专栏,在辽宁中医药大学报和校园广播电台上开辟红诗专栏,专题登载、播放红色诗歌。
四、活动步骤
“红诗辽宁在杏林”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4月末,为宣传、发动、准备阶段。召开创作研讨会,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在全校范围征集原创红诗作品,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1、主题要求:
歌颂党、歌颂祖国、赞美辽宁、赞美校园;
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彰显全校师生员工振兴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良好的精神风貌,讴歌辽宁中医药大学精神;
赞美劳动、赞美美好生活;
2、作品要求:
诗歌样式不限,每首诗歌不超过100行;
来稿确属本人或集体署名原创;
教师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所在部门或单位、职务、年龄。学生稿件需注明姓名、性别、单位、年级、班级、年龄。
3、征集办法:
以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为主,各单位均要保证推荐一定数量的诗稿;
各单位将推荐作品汇总制作目录后,将目录和诗稿送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传到宣传部凌常清的信箱里,或传到学校党委宣传部电子信箱:**。
征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
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上旬,全面启动阶段。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学校团委分别组织好教职员工和大学生边创作、边咏诵,充分开展好以各基层党组织、班级为单位的红诗咏诵活动。
第三阶段:2012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红诗辽宁在杏林”红诗咏诵系列展演活动及评选表彰阶段。通过举办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诗辽宁在杏林”主题红色诗歌朗诵会,充分展示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原创红诗、咏诵表演、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向有关部门推荐。
五、相关要求
“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是学校2012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zz意识和责任感着力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学校团委要紧密结合教职工和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
2.广泛开展,打造品牌。本次活动要充分体现咏诵活动的广泛性。按照“人人都参与、班班有项目和广泛参与、创建品牌”的总体要求,让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打造成独具特色、影响广泛、师生喜爱的文化活动品牌。
3.突出重点,把握主题。要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展现学校师生员工热爱祖国、热爱辽宁、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涵,不断提高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六、组织领导
为推动“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扎实开展,学校决定成立“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初 杰
成 员:王 斌 刘 杰 阎海军 周 健 凌常清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红诗辽宁”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丰富全校师生员工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全校师生员工思想文化素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满怀激情地推动学校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红诗创作、咏诵、演出活动,凝聚党心民心,激发爱国爱校热情,构建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落实学校“加强党建、促进内涵、以人为本、从严治校、科学发展”二十字方针,推动学校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快速发展、和谐发展。活动以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美好生活为主要内容,以红诗创作和咏诵为主要形式,以广大师生员工广泛参与为主体。
“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要在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精心组织、师生结合、广泛参与、创建品牌”的总体要求,通过组织发动、创作研讨、创作展演、选拔评比等多种形式,增强师生员工参与活动的热情,提升学校文化艺术活动的水平,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主要内容
咏诵篇目为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的优秀诗作。主要包括被广大人民群众广为传颂的中华民族经典诗篇;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解放不懈奋斗的革命诗篇;在和平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歌颂党、歌颂祖国,反映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赞美人
三、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以基层党组织,以班级为单位,以红诗创作、咏诵为主要形式,要做到“6个一”,即:召开一次创作研讨会,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召开一次创作研讨会,为创作出高水平的红色诗歌奠定良好基础;创作一批优秀作品,组织创作一批反映现实生活、时代精神、校园文化的新诗作;举办一次大型诗歌朗诵会,在各基层单位开展的红色诗歌朗诵会的基础上,举办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色诗歌大型朗诵会;组建一支朗诵队伍,通过层层选拔的形式,组建成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诗朗诵队伍;建立一个红诗网站,由学校党委宣传部与网络中心共同设计制作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诗辽宁在杏林”专题网站,主要是登载活动通知、经典红色诗歌、原创红色诗歌和相关咏诵活动等内容;开辟一个红诗专栏,在辽宁中医药大学报和校园广播电台上开辟红诗专栏,专题登载、播放红色诗歌。
四、活动步骤
“红诗辽宁在杏林”群众性诗歌咏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2年4月20日至2012年4月末,为宣传、发动、准备阶段。召开创作研讨会,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广泛进行宣传发动,积极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在全校范围征集原创红诗作品,征集具体要求如下:
1、主题要求:
歌颂党、歌颂祖国、赞美辽宁、赞美校园;
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彰显全校师生员工振兴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良好的精神风貌,讴歌辽宁中医药大学精神;
赞美劳动、赞美美好生活;
2、作品要求:
诗歌样式不限,每首诗歌不超过100行;
来稿确属本人或集体署名原创;
教师稿件需注明作者姓名、性别、所在部门或单位、职务、年龄。学生稿件需注明姓名、性别、单位、年级、班级、年龄。
3、征集办法:
以各基层党组织推荐为主,各单位均要保证推荐一定数量的诗稿;
各单位将推荐作品汇总制作目录后,将目录和诗稿送到学校党委宣传部,同时将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传到宣传部凌常清的信箱里,或传到学校党委宣传部电子信箱:**。
征集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30日。
第二阶段:2012年5月1日至2012年6月上旬,全面启动阶段。各基层党组织、工会和学校团委分别组织好教职员工和大学生边创作、边咏诵,充分开展好以各基层党组织、班级为单位的红诗咏诵活动。
第三阶段:2012年6月中旬至7月上旬,“红诗辽宁在杏林”红诗咏诵系列展演活动及评选表彰阶段。通过举办辽宁中医药大学“红诗辽宁在杏林”主题红色诗歌朗诵会,充分展示学校活动开展情况,并对原创红诗、咏诵表演、活动组织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向有关部门推荐。
五、相关要求
“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是学校2012年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学校各基层党组织要以高度的zz意识和责任感着力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学校团委要紧密结合教职工和大学生的不同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排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
2.广泛开展,打造品牌。本次活动要充分体现咏诵活动的广泛性。按照“人人都参与、班班有项目和广泛参与、创建品牌”的总体要求,让全体师生共同参与,打造成独具特色、影响广泛、师生喜爱的文化活动品牌。
3.突出重点,把握主题。要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展现学校师生员工热爱祖国、热爱辽宁、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建设内涵,不断提高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六、组织领导
为推动“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扎实开展,学校决定成立“红诗辽宁在杏林”诗歌咏诵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初 杰
成 员:王 斌 刘 杰 阎海军 周 健 凌常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