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包清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 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
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号《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
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双方达成如
下协议, 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
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
2.装饰施工地点:区路(小区)幢号(单
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
工程期限天,从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 (大写) 元(其中:设计费
元, 管理费(
%) 元,税金
(
%)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 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年 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计 元。
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
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
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
调工作。
4.指派 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
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
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理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
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
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覆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
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