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管理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24-09-02 14:44:46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保安安全管理
第一条保安员之职责
①工厂出入口监察:所有出入口必须24小时驻守,下班前必先与接更人员交待清楚,始能离开。
②确定门锁,电子关卡或感应器24小时操作正常。保安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是否操作正常,并保留记录,如发现仪器失效,马上通知上级和维修员,并安排临时警卫措施。
③定期巡逻厂房范围:除了驻守出入口,厂房各部门必须定期巡查,以确定没有闲杂人擅闯或不知明物件混进。防碍工厂安全运作。巡逻时间每小时一次,具体巡逻情况如下:
㈠检查各车间、仓库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关好、上锁。
㈡检查各车间、仓库是否被非法打开、是否有人非法进入。
㈢检查围墙内外有无可疑人员活动。
㈣公司在需要巡逻的位置设置签到箱,巡逻人员巡逻到指定位置后应予签到。保安队长第二天上午对签到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巡逻保安计画得到执行。如在巡逻中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内部紧急联络架构图"进行报告。
④登记所有访客资料: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其所属公司、姓名,来访及离开时间,并须得到予访者确认及接待始可放行。按照《人员通行管制安全管理》程式严格执行。
⑤查证所有员工记录:员工之进出工厂,保安员必须查核其工作证,以确定其属。如员工违失工作证,保安员要备案及知会其上级以确定身份始可放行。
⑥查核违禁品: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工厂时,保安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有否携带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怀疑,当即呈报上级及公安局备案。
⑦对付擅进者及犯罪份子:如发现擅进者及犯罪行为,在个人人身安全情况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级和报警。
第二条保安主管和保安员之任命和训练:为确保有效地执行工厂保安,所有保安员之委任必先通过下列各项入职要求:
①厂方考核其背景。
②无犯罪记录:将保安员个人资料提供到政府保安服务机关办理上岗证,由政府机关审核其是否有犯罪记录,如无犯罪记录后予以发放上岗证。
③体格健全。
④持有认可之保安员许可证或资格。
⑤受过保安员之专业训练。
⑥或曾受聘于专业保安公司或部队。
⑦定期在职训练以加强防范意识。
第一条保安工作指引
①保安员必须先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内的守则。
②必须准时上班及做好换班工作,经常保持良好守时习惯。
③每日在员工上班前,各大门由保安员亲自开启并须进行一次保安及消防检查;确保员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
④在每次巡察工厂时,每到一个部门都须要检查闭路电视是否正常运作、走火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⑤门及保安员须经常观察及识别厂内各人员的工作证件是否与该员工身份相符,确保没有闲杂人等,做好把关工作。
⑥在进行保安巡查时如发现遗失之工作证及其它私人物品必须立刻交给保安主管,并记录在案,再第一时间通知人事部有关事宜。
⑦如发现任何部门之工作程式出错导致即时出现保安危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然后报告给保安主管并记录在案。
⑧每日上班前及下班后或全体人员离开工厂后,必须在各部门进行一次保安检查,并记录检查完成日期和时间。
⑨每次完成下班后之保安检查,所有通道大门都必须经由保安负责上锁。
①保安员应经常维持最高警觉性并必须接受定期训练,加强保安意识。
第二条员工行为守则
①在工厂范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而证件必须挂在襟前使保安检查时易于识别。
②严禁员工携带违禁品,一经发现立即送交公安局处理。注【违禁品:有攻击性或有杀伤力之危险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
③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工作证及身份证。员工外出将证件放置于保安室架子上,进入厂门后必须佩带。
④私人物品不得携带入工厂内。
⑤为了让厂方更了解每班之确实开工人数,员工上下班、加班及午膳前后离开及返回厂房必须打咭。每位员工自己的工咭不得由他人代打。
⑥员工如需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即使在当日临时请假之员工,亦须提前填写清楚请假条,代上级批准并经由门放行。
⑧员工在工作时应紧守工作岗位;如非工作或紧急需要不应随意到其他部门,违者须接受保安查询及解释理由。
第四条物资及资讯流程保安指引
①根据货柜及上落货之保安程式指引,保安员及员工均须遵守有关事项并确保保安工作能有效地执行。
②所有物资包括:眼镜物料、原材料、机械设备、文仪用品、日用品、饮品、食品及各类化学品等;其进厂及存仓都必须接受保安检查及核实进厂资料。有关资料必须妥善存放。
③员工有义务保障工厂范围内没有异常的物资从不正常情或未经正常手续流入。
④当发现有异常物资流入工厂,员工必须即时报告给当值保安员或保安班长。
⑤各部门均有其适用的物资,为准确计算库存,员工提取或报销有关物资都必须经由主管、上级加以登记。
⑥员工应确保厂内所有档案不会外泄。除非,与客户有提早约定资讯交流或公开资料,否则任何访客未经许可都不可随意取得厂内一切资料或档。
1.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保安安全管理
第一条保安员之职责
①工厂出入口监察:所有出入口必须24小时驻守,下班前必先与接更人员交待清楚,始能离开。
②确定门锁,电子关卡或感应器24小时操作正常。保安员必须定期检查仪器是否操作正常,并保留记录,如发现仪器失效,马上通知上级和维修员,并安排临时警卫措施。
③定期巡逻厂房范围:除了驻守出入口,厂房各部门必须定期巡查,以确定没有闲杂人擅闯或不知明物件混进。防碍工厂安全运作。巡逻时间每小时一次,具体巡逻情况如下:
㈠检查各车间、仓库门窗是否完好、是否关好、上锁。
㈡检查各车间、仓库是否被非法打开、是否有人非法进入。
㈢检查围墙内外有无可疑人员活动。
㈣公司在需要巡逻的位置设置签到箱,巡逻人员巡逻到指定位置后应予签到。保安队长第二天上午对签到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巡逻保安计画得到执行。如在巡逻中发现问题,及时按照《内部紧急联络架构图"进行报告。
④登记所有访客资料:所有来访者必须登记其所属公司、姓名,来访及离开时间,并须得到予访者确认及接待始可放行。按照《人员通行管制安全管理》程式严格执行。
⑤查证所有员工记录:员工之进出工厂,保安员必须查核其工作证,以确定其属。如员工违失工作证,保安员要备案及知会其上级以确定身份始可放行。
⑥查核违禁品:当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工厂时,保安员有责任查核员工有否携带违禁品如炸药、化学品进入。如有怀疑,当即呈报上级及公安局备案。
⑦对付擅进者及犯罪份子:如发现擅进者及犯罪行为,在个人人身安全情况下,立即制服及通知上级和报警。
第二条保安主管和保安员之任命和训练:为确保有效地执行工厂保安,所有保安员之委任必先通过下列各项入职要求:
①厂方考核其背景。
②无犯罪记录:将保安员个人资料提供到政府保安服务机关办理上岗证,由政府机关审核其是否有犯罪记录,如无犯罪记录后予以发放上岗证。
③体格健全。
④持有认可之保安员许可证或资格。
⑤受过保安员之专业训练。
⑥或曾受聘于专业保安公司或部队。
⑦定期在职训练以加强防范意识。
第一条保安工作指引
①保安员必须先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内的守则。
②必须准时上班及做好换班工作,经常保持良好守时习惯。
③每日在员工上班前,各大门由保安员亲自开启并须进行一次保安及消防检查;确保员工有安全的工作环境。
④在每次巡察工厂时,每到一个部门都须要检查闭路电视是否正常运作、走火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⑤门及保安员须经常观察及识别厂内各人员的工作证件是否与该员工身份相符,确保没有闲杂人等,做好把关工作。
⑥在进行保安巡查时如发现遗失之工作证及其它私人物品必须立刻交给保安主管,并记录在案,再第一时间通知人事部有关事宜。
⑦如发现任何部门之工作程式出错导致即时出现保安危机,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然后报告给保安主管并记录在案。
⑧每日上班前及下班后或全体人员离开工厂后,必须在各部门进行一次保安检查,并记录检查完成日期和时间。
⑨每次完成下班后之保安检查,所有通道大门都必须经由保安负责上锁。
①保安员应经常维持最高警觉性并必须接受定期训练,加强保安意识。
第二条员工行为守则
①在工厂范围内必须佩戴工作证,而证件必须挂在襟前使保安检查时易于识别。
②严禁员工携带违禁品,一经发现立即送交公安局处理。注【违禁品:有攻击性或有杀伤力之危险品如武器、易燃易爆物品及毒品。】
③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工作证及身份证。员工外出将证件放置于保安室架子上,进入厂门后必须佩带。
④私人物品不得携带入工厂内。
⑤为了让厂方更了解每班之确实开工人数,员工上下班、加班及午膳前后离开及返回厂房必须打咭。每位员工自己的工咭不得由他人代打。
⑥员工如需请假应填写请假条,即使在当日临时请假之员工,亦须提前填写清楚请假条,代上级批准并经由门放行。
⑧员工在工作时应紧守工作岗位;如非工作或紧急需要不应随意到其他部门,违者须接受保安查询及解释理由。
第四条物资及资讯流程保安指引
①根据货柜及上落货之保安程式指引,保安员及员工均须遵守有关事项并确保保安工作能有效地执行。
②所有物资包括:眼镜物料、原材料、机械设备、文仪用品、日用品、饮品、食品及各类化学品等;其进厂及存仓都必须接受保安检查及核实进厂资料。有关资料必须妥善存放。
③员工有义务保障工厂范围内没有异常的物资从不正常情或未经正常手续流入。
④当发现有异常物资流入工厂,员工必须即时报告给当值保安员或保安班长。
⑤各部门均有其适用的物资,为准确计算库存,员工提取或报销有关物资都必须经由主管、上级加以登记。
⑥员工应确保厂内所有档案不会外泄。除非,与客户有提早约定资讯交流或公开资料,否则任何访客未经许可都不可随意取得厂内一切资料或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