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管理制度怎样合理制定
发布时间:2024-08-15 08:55:14
仓库是企业储存产品的地方,仓库内的物资在企业资产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尤其是生产企业的仓库,仓库管理制度的原则和目标是:库容利用好、货物周转快、保管质量高、安全有保障所以制定仓库管理制度进行规范仓库管理具有必要性。
仓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节仓库管理制度通则
第一条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二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三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四条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五条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七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八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九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十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十一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处罚
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药品试剂仓库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十六条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八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十九条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二十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二十一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二十二 条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二十三条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二十四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处罚
对本仓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油类仓库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1》《2》《3》
第二十七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二十八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二十九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三十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三十二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三十三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三十四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三十五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三十六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三十七条处罚
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按照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为规范成品的管理,更好地提高成品仓库的操作,有效提高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基本管理
1.严禁任何人员不经成品仓管许可取走货物。
2.成品仓库安全管理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仓库范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火种等。对此,成品仓管必须做好监督工作。每天早上成品仓管必须检查消防走火通道是否畅通。
3.成品须摆放整齐,仓位须有序,库区干净。成品仓管需每天早上检查、清扫干净仓库,保证无灰尘、无杂物。
4.生产车间在成品装托盘时,必须遵循平衡、整齐、安全的原则。且装托盘的宽度不得超过,高度不得超过。
5.每个托盘必须在指定的位置贴上合格品标签,对于上述不按照规定贴上或不贴的,成品不得进入成品仓库,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库存管理
1.每天查看货物的情况是否摆放好,是否有不良现象。并定时对货物进行养护。
2.成品仓库按规定每月月底定期盘点,同时,成品仓库也将进行不定期盘点工作。
3.成品仓管须不定期抽查成品的数量(每周不少于两次),发现与包装上的标签不符时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凡烂包装的及时让工人倒包处理,凡库存超过三个月的成品必须写书面报告,交领导处理。
三、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入库管理
1.生产部门组长在生产前把生产产品品名、订单号、数量及装托盘数报进仓仓管,由进仓仓管安排仓位后,报生产部门组长摆放仓位。
2.拉货员在指定位置上,摆放成品要整齐有序,并尽量做到美观。
3.每天完工产成品,由生产班组长开出成品进仓单,安排好库位,要求工人整齐打垛,仓管须点清品种及数量,及时填写入库单,并由生产班长及负责人签字。当发现领料数量与生产数量有一袋以上货物(含一袋)的差异时,及时上报并检查。
4.对于在生产线上马上出货的成品,出完货后,生产班组长及时开出进仓单给成品仓管签名进仓;对于过一天后才开单的,进仓仓管不给予签名进仓,报有关领导处理。
仓库管理制度---安全管理
为保证仓库管理工作的正常化,促进生产发展,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公司财产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节仓库管理制度通则
第一条库内应保持良好通风,必要时可安装通风设备。
第二条同一库内不得乱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响的产品,应放置性质相同的产品。
第三条各库的照明系统,须按时联系有关部门及时作好技术检查,检修,以免失效。
第四条仓库用的一切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保证完整好用。其数量按规定配备。
第五条仓库内部和周围,严禁烟火。
第六条仓库管理人员,应熟悉本仓库所存放物质的性质,保管办法及注意事项,并会正确地使用本仓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
第七条仓库负责人应经常向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的教育。
第八条各仓库的结构必须符合要求,不得任意修改,门窗一律向外开。
第九条库内存放的产品要按规定排列整齐,不得紊乱。入库时按产品日期分别挂牌标明,决不允许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
第十条库内产品不得擅自堆积太高,应规定库内安全容量。
第十一条仓库保管员每天上下班时,对库内外要巡视一次,门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异状发生,如有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追查处理。
第十二条仓库周围和内部,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积存,以免引起火灾。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未经仓库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进入仓库,安全检查人员凭证件可进入检查。
第十四条处罚
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违反规定,在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二节药品试剂仓库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存放药品试剂的性质,保管办法及安全注意事项精通熟悉,并会正确地使用本库的安全及消防设施。
第十六条仓库主管领导须经常对仓库管理员进行业务,安全及消防知识教育,并定期进行考试。
第十七条仓库周围要保持清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道路要保持畅通无阻。
第十八条仓库的电气设备及照明必须是防爆型,并定期检查,保证完整无损。
第十九条库必须备用足够,合适的消防设备。
第二十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要排列整齐分类保管,不得将性质不同的和有抵触的药品试剂混放在一起。
第二十一条仓库存放的药品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品名标号,以防领错。
第二十二 条搬动药品、试剂时,必须轻拿轻放,禁止摔打和撞击,如包装有破捐损的应立即处理。
第二十三条库内严禁烟火及携带引火物。
第二十四条非本库人员不得随意入库,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时,应在登记簿上登记,经仓库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五条处罚
对本仓库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违反规定,在药品试剂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
第三节油类仓库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油库管理人员必须精通仓库各种油类安全存放的知识及有关注意事项,并会正确使用该油库的安全设施及消防器材。《1》《2》《3》
第二十七条油库主管负责人经常对油库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有关安全及消防知识的教育,并进行考试。
第二十八条各油库的建筑及设备必须适合各种油类贮存。
第二十九条油库内严禁烟火,库内外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得有破布,木屑垃圾等易燃物,仓库附近道路必须畅通,不得有碍消防车通过的障碍物。
第三十条各种油库必须设有充足合格的消防设备和黄沙,并经常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油库照明必须是防爆灯,电线要有保护管,禁止使用明电线或破电线。
第三十二条各类油物要分开保管,不得混放一起,以免领取出现错误。
第三十三条搬动油桶时不得乱撞乱摔,要轻拿轻放,防止发生事故。
第三十四条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保持室内温度适宜,如室温达到32℃应尽量避免搬运发放。
第三十五条开启油桶时,禁止用铁器敲打,必须使用铜质或铝质工具。
第三十六条非油库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入内,严禁穿铁钉鞋,带火柴及其它引火物入内。
第三十七条处罚
对本规定执行不力的当班人员、管理人员分别处100元、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轻重和损失大小处200-1000元罚款,特别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对违反规定,在油类仓库抽烟动火人员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参加安全教育。当班人员不及时制止的,处100元罚款。成品仓库管理制度
按照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为规范成品的管理,更好地提高成品仓库的操作,有效提高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基本管理
1.严禁任何人员不经成品仓管许可取走货物。
2.成品仓库安全管理按照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在仓库范围内禁止吸烟、禁止带火种等。对此,成品仓管必须做好监督工作。每天早上成品仓管必须检查消防走火通道是否畅通。
3.成品须摆放整齐,仓位须有序,库区干净。成品仓管需每天早上检查、清扫干净仓库,保证无灰尘、无杂物。
4.生产车间在成品装托盘时,必须遵循平衡、整齐、安全的原则。且装托盘的宽度不得超过,高度不得超过。
5.每个托盘必须在指定的位置贴上合格品标签,对于上述不按照规定贴上或不贴的,成品不得进入成品仓库,经发现,将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库存管理
1.每天查看货物的情况是否摆放好,是否有不良现象。并定时对货物进行养护。
2.成品仓库按规定每月月底定期盘点,同时,成品仓库也将进行不定期盘点工作。
3.成品仓管须不定期抽查成品的数量(每周不少于两次),发现与包装上的标签不符时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凡烂包装的及时让工人倒包处理,凡库存超过三个月的成品必须写书面报告,交领导处理。
三、成品仓库管理制度---入库管理
1.生产部门组长在生产前把生产产品品名、订单号、数量及装托盘数报进仓仓管,由进仓仓管安排仓位后,报生产部门组长摆放仓位。
2.拉货员在指定位置上,摆放成品要整齐有序,并尽量做到美观。
3.每天完工产成品,由生产班组长开出成品进仓单,安排好库位,要求工人整齐打垛,仓管须点清品种及数量,及时填写入库单,并由生产班长及负责人签字。当发现领料数量与生产数量有一袋以上货物(含一袋)的差异时,及时上报并检查。
4.对于在生产线上马上出货的成品,出完货后,生产班组长及时开出进仓单给成品仓管签名进仓;对于过一天后才开单的,进仓仓管不给予签名进仓,报有关领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