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管理制度
一、机关小车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管理、调度,其他人不得擅自调动车辆。
二、用车范围。小车主要供局领导工作,接待上级领导、外地客人和处理紧急公务,老干部看病、开会、参加活动所用,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干部及家属生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可安排用车。
三、其他干部因急事需要用车,需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在不影响局领导工作用车前提下可以派车,非特殊情况不安排车辆接送。
四、出车必须填写出车通知单,司机按派车人规定的出车地点、路线、返回时间出车,未经请示,用车人或司机不得改变到达地点、行车路线和推迟返回时间。办公室每月要对出车通知单进行审核。了解出车情况,对爱车护车安全行车者给予表彰奖励。本市内出差,一般不能带车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同意。
五、机关干部在城区内办事,原则不派车。下乡提倡乘公共汽车。节假日一般实行封车,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必须经分管局长批准。机关小车不得参与任何红白喜事的操办,否则对责任人以违规论处。
六、严禁司机私自出车。司机无正当理由不出车或私自出车的一次扣发当月出车补助,二次停车整顿。在私自出车期间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司机负责,情况严重的按交通法规追究责任。
七、外单位借用本局车辆,由办公室请示局领导后安排。
八、上班时间司机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办公室看书学习,不得在外逗留或在局内串岗,保证随叫随到。
九、司机要经常保养、检查、擦洗车辆,保持车内外整洁,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状态。非工作时间小车要入车库或指定地点,否则,小车出现问题由司机个人负责,行车时要注意安全,严格按交通规则办事,不开"英雄车"、"赌气车",违章罚款不予报销,违章造成事故的司机个人负担损失金额的20%。司机保养维修车辆,须向局办公室提出申请,拟出计划,经请示分管领导同意,500元以上开支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后,到指定地点维修,更换的旧件须交回办公室管理,由局财务室统一核对结帐。
十、小车用油实行定点加油卡管理。由办公室统一为每台小车在指定的加油站办理一份存有一定数额油款的加油卡供司机使用,司机在使用加油卡之前到使用完加油卡上油款后为一个使用周期,每一周期开始、结束须到办公室核定小车行驶里程,按百公里耗油标准为10升审核后再给加油卡上存入一定数额的油款以备下一周期使用。小车在宜城境内及当日能往返襄樊的,原则上统一使用加油卡。对长途不能使用加油卡时,司机可酌情加油,但应纳入百公里耗油标准内审核,在规定标准以内据实报销,否则个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