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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25 15:23:05

  根据《重庆市现有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和《重庆市公安局警令部关于开展全市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云阳县公安局严格遵照公平、公正、保密原则,为确保对校园保安资格考试的组织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查、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成绩录入等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云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周斌任组长,校保大队大队长王一民、治安大队大队长罗智泉、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校园保安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此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二、职责分工

  云阳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县校保大队负责摸清参考人员总数,牵头组织本辖区校园保安的报名、信息采集、组织考试、成绩录入等相关工作;县治安大队负责确定考试场地,并全力配合校保大队开展工作;各派出所负责对本辖区户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配合校保大队进行报名、信息采集、准考证打印等相关工作。县局纪委负责对校园保安考试工作的全程督导和检查;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负责配合公安机关组织开展资格考试工作,并参与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在5月13日前,制定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工作方案,明细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选定考试场地并合理安排考试时间。

  (二)在5月27日前,完成校园保安资格考试前期准备工作。根据《重庆市现有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方案》(渝公警令〔2011〕224号)要求,完成参考人员信息采集、资格审查及考场编排工作。

  (三)在5月31日前,完成考试组织、试卷批改、成绩录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四、考试流程

  (一)考试对象:全县所有在岗校园保安。

  (二)考试报名:

  1、所有在岗校园保安在5月16日至18日到各辖区派出所报名。报名时填报《重庆市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名时各派出所同时做好报考人员十指指纹信息采集工作。十指指纹编号统一采用“ba” “身份证号”的形式编制,发现采集指纹信息质量不合格的,要及时重新采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要依法查处。县校保大队、县治安大队负责为信息录入工作提供业务指导。

  3、依法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有效证明,各派出所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警务协同平台—基础警务—保安管理模块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保安监管系统后进行信息录入。(用户名bazqsyunyanggaj  密码  123)

  4、按照《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规定,资格考试报名费市局拟定80元/人。(正提交市物价局核定)相关的收费政策未出台前,县公安局、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要协调解决好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中的成本费用问题,做好后勤保障工作,防止乱收费现象和影响保安队伍稳定因素的出现。

  (三)资格审查

  校园保安户籍地派出所要在5月21日前完成政审工作,并及时进行信息反馈。经户籍地派出所政审合格,县校保大队填写最终受理意见后,各派出所将《重庆市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保安员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并整理归档提交县县校保大队。

  各派出所接受户籍地在外省市校园保安员的报名申请时,首先完成信息录入和指纹采集,然后打印《重庆市公安局保安员资格核查函》,于2日内寄往该保安员户籍地派出所,并负责督促回复,待收到回函后及时通过保安监管系统完成该保安员的政审信息录入工作。

  (四)领取准考证

  各所在完成政审后负责通过保安监管系统打印准考(5月23日前)并通知辖区校园保安领取。

  (五)考试时间:拟定5月2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组织考试: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负责试卷印制。试卷印制后必须及时密封,密封口处要贴上密封条并加盖云阳县公安局、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公章,存放到各县公安局安全、保密的地点,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根据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情况,依据县治安大队选定的考试场地合理编排考场。备考复习采取个人自学方式,按照《国家保安员资格考试大纲》(附件二)要求进行复习。

  云阳县金盾保安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标准安排考场(原则上每考场参考人数不大于40人),考生座位须单人、单桌、单列排列,每考场须设置不少于2名的监考人员。各考点须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巡考人员(原则上每考点巡考人员不少于3人)。考前1小时安排专人将试卷运往考点,考前15分钟发放到各考场监考人员处。考试结束后,必须将试卷“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栏进行密封装订,阅卷前方能将答案拆封,并封闭、集中、统一开展阅卷评分工作。县局校保大队进行阅卷评分。5月31日前必须完成阅卷评分工作。阅卷评分工作结束后,试卷及答案要统一回收,存放到县公安局安全、保密的地点,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做好安全保管工作。

  (七)成绩录入

  县校保大队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后,将考生成绩逐一录入保安考试监管系统(5月31日前完成成绩录入),对首次没有通过保安资格考试的人员给予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县局6月3日前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八)证件发放

  保安员证经市局治安管理总队完成发证审批后,县校保大队在系统中打印并及时各所领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组织校园保安资格考试、是推动校园保安持证上岗是加强保安队伍规范化管理、提高保安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保安服务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县校保大队备案的校园保安需通过市局统一组织的保安员资格考试,合格的将持证上岗,不合格的一律予以辞退。10月1日至12月31日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保安员资格考试发证工作情况进行督检、验收,同时对各地保安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实地检查。2011年12月31日后发现无证上岗的,县公安局、县教委将对保安所在学校、幼儿园和未持证的保安员进行处罚。

  各派出所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召开全体民警会议。(包括责任民警、校警参加)严格落实《方案》精神,责任民警、校警要督促各校、幼儿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考试相关工作通知学校及校园保安,务必用最大的决心,最大的力度,要求学校通过宣传动员、开展集中学习、保证校园保安自习时间等措施,调动校园保安参考积极性,提高应试能力并确保全员参考。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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