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02 08:46:40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是改善县城居民生活条件和生活质量、提高全民文明素质和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是优化全县发展环境、树立县城良好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以城带乡、城乡共进、促进全县社会进步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为了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推进“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四大战略为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为目标,以基础建设、绿化美化、卫生整治、文明创建、县城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配套,注重规范,提升县城品位,提高居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进程,树立对外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环境、变作风、引资金、上项目、调结构、促发展、建小康”的总体思路和“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的发展战略,全方位、多层次、宽覆盖、强力度地推进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在县城创造天蓝、地净、树绿、水美的优美环境,形成文明、优质、周到的优质服务,建设安全、安定、安心的优良秩序,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把壶关县城建设成长治市区的“后花园”,打造成中国北方绿城,管理成最干净、最漂亮、最文明的一流县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各项任务,成立壶关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领导组,并对各创建小组提出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八个创建小组。创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搞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创建规划、宣传发动、组织检查、考核评比、资料归档等工作。
具体要求是:1、协调各有关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2、完成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文件起草、材料汇编等工作。3、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专题简报》。4、按照“测评体系”,对全县有关部门的资料进行收集、指导、整理、建档。5、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意见。6、负责组织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动员会、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7、负责向领导组报告各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优美环境组(设在县城建局)
优美环境组的主要职责是突出抓好县城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区域绿化、生活垃圾清理、公厕管理、环境保护、污水治理、街道整治、公用设施管护、交通车辆达标等工作。具体要求是:
1、由城建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3、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m2以上,县城主干道完好率达到95%以上,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主要街道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4台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m2以上,县城主街道和街心花园实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由城建局、林业局落实)。
4、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标准的公厕,国庆节前投入使用(由城建局落实)。
5、完成县城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以及长壶一级公路、长平路、四赵线等主要干线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抓好城乡结合部的创建工作,实现城乡一体,推动城乡共进(由龙泉镇、常平经济开发区、集店乡、交通局、林业局、公路段、长平商品公路公司及公路沿线乡镇落实)。「1」 「2」 「3」 「4」 「5」
6、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成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街巷卫生等创卫达标工作(由卫生局、龙泉镇、环保局、疾控中心落实)。
7、完成县城主要街道及社区的路牌、街牌、巷牌、广告牌、门牌等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要求一街一牌、一路一牌、一店一牌、一区(社区、居民区)一牌、一巷一牌(由龙泉镇、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队落实)。
8、县城主要街道的电线及一切光缆要合理规划并地下埋设(由城建局、广电中心、电业局、通信分公司落实)。
9、按规划要求,实施水上公园建设工程(由农业局、水利局落实)。
10、实现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以上;全年空气质量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0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落实)。
11、县城内无劣质饮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落实)。
12、公用电话、邮箱、报栏、路灯、座椅、雕塑、标语牌、卫生箱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坏、弄脏现象(由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13、建成区内确保下水道、排水口通畅、清洁,井盖等设施齐备、完好,无违章建筑(由城建局落实)。
14、制定并出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建成区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文明卫生县城标准(由龙泉镇、城建局、卫生局落实)。
15、每3万居民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以上;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除“四害”四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各类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由卫生局、疾控中心落实)。
(三)优良秩序组(设在县政法委)
优良秩序组的主要职责是抓好治安、交通、市场等县城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局面。具体要求是: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出台门前“五包”规定,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与县城临街门店房产所有人、四街村委会、家属区(楼、院)产权人签订责任制,使门前“五包”管理落到实处(由城建局、工商局、龙泉镇、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3、强化交通管理。交通标志、标线等齐全、达标,每年刷新两次;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停放位置和运行线路;坚决并彻底制止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扔、乱推、乱行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局、交警队、交通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4、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市场设施齐全达标,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规范,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工厂,做到坐商归店、游商进市,临街门店严禁门外经营(由工商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落实)。
5、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起/万人以下;公民对查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和制、贩、吸毒案件的满意度在80%以上;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设有符合公安部110报警服务工作规则的110报警服务系统;加大对破坏县城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措施,严防死守,保证创建成果(由公安局落实)。《1》《2》《3》《4》《5》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以推进“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四大战略为要求,以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为目标,以基础建设、绿化美化、卫生整治、文明创建、县城管理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加强配套,注重规范,提升县城品位,提高居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文明进程,树立对外形象,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总体目标
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创环境、变作风、引资金、上项目、调结构、促发展、建小康”的总体思路和“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的发展战略,全方位、多层次、宽覆盖、强力度地推进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努力在县城创造天蓝、地净、树绿、水美的优美环境,形成文明、优质、周到的优质服务,建设安全、安定、安心的优良秩序,树立廉洁、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把壶关县城建设成长治市区的“后花园”,打造成中国北方绿城,管理成最干净、最漂亮、最文明的一流县城。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要求
为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领导,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的各项任务,成立壶关县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领导组,并对各创建小组提出创建工作的基本要求。导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八个创建小组。创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搞好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创建规划、宣传发动、组织检查、考核评比、资料归档等工作。
具体要求是:1、协调各有关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工作方案》。2、完成文明卫生县城创建活动的文件起草、材料汇编等工作。3、编印《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专题简报》。4、按照“测评体系”,对全县有关部门的资料进行收集、指导、整理、建档。5、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文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的意见。6、负责组织召开有关创建工作的动员会、协调会、通报会、表彰会。7、负责向领导组报告各组工作进度和存在问题,并完成领导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优美环境组(设在县城建局)
优美环境组的主要职责是突出抓好县城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区域绿化、生活垃圾清理、公厕管理、环境保护、污水治理、街道整治、公用设施管护、交通车辆达标等工作。具体要求是:
1、由城建局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完成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3、县城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m2以上,县城主干道完好率达到95%以上,路灯亮化率达到98%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90%以上主要街道设置残疾人无障碍通道,每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4台以上,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达到10m2以上,县城主街道和街心花园实现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由城建局、林业局落实)。
4、合理规划建设一批符合国家级文明卫生城市标准的公厕,国庆节前投入使用(由城建局落实)。
5、完成县城周边5公里以内村庄以及长壶一级公路、长平路、四赵线等主要干线的硬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抓好城乡结合部的创建工作,实现城乡一体,推动城乡共进(由龙泉镇、常平经济开发区、集店乡、交通局、林业局、公路段、长平商品公路公司及公路沿线乡镇落实)。「1」 「2」 「3」 「4」 「5」
6、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完成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单位和居民区卫生、街巷卫生等创卫达标工作(由卫生局、龙泉镇、环保局、疾控中心落实)。
7、完成县城主要街道及社区的路牌、街牌、巷牌、广告牌、门牌等规范达标及管护工作,要求一街一牌、一路一牌、一店一牌、一区(社区、居民区)一牌、一巷一牌(由龙泉镇、民政局、交通局、工商局、交警队落实)。
8、县城主要街道的电线及一切光缆要合理规划并地下埋设(由城建局、广电中心、电业局、通信分公司落实)。
9、按规划要求,实施水上公园建设工程(由农业局、水利局落实)。
10、实现环境保护投资指数2%以上;全年空气质量指数小于100的天数为300天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落实)。
11、县城内无劣质饮用水,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由环保局、水利局、城建局落实)。
12、公用电话、邮箱、报栏、路灯、座椅、雕塑、标语牌、卫生箱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坏、弄脏现象(由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13、建成区内确保下水道、排水口通畅、清洁,井盖等设施齐备、完好,无违章建筑(由城建局落实)。
14、制定并出台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建成区环境卫生达到国家文明卫生县城标准(由龙泉镇、城建局、卫生局落实)。
15、每3万居民拥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以上;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除“四害”四项指标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各类公共卫生场所卫生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由卫生局、疾控中心落实)。
(三)优良秩序组(设在县政法委)
优良秩序组的主要职责是抓好治安、交通、市场等县城秩序的整治工作,形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局面。具体要求是:
1、由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本组各职能单位,按照“测评体系”,制定并出台本组工作实施细则,搞好本组建档工作及创建任务。
2、出台门前“五包”规定,落实“门前五包”制度,与县城临街门店房产所有人、四街村委会、家属区(楼、院)产权人签订责任制,使门前“五包”管理落到实处(由城建局、工商局、龙泉镇、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3、强化交通管理。交通标志、标线等齐全、达标,每年刷新两次;合理规划设置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摩托车停放位置和运行线路;坚决并彻底制止乱停、乱放、乱摆、乱搭、乱建、乱写、乱画、乱扔、乱推、乱行等不文明行为(由公安局、交警队、交通局、城管监察大队落实)。
4、强化集贸市场管理。市场设施齐全达标,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规范,彻底取缔马路市场、工厂,做到坐商归店、游商进市,临街门店严禁门外经营(由工商局、市场管理服务中心落实)。
5、强化治安管理。加强外来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和文化娱乐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八类刑事案件的发生率控制在起/万人以下;公民对查处聚众赌博、卖淫嫖娼和制、贩、吸毒案件的满意度在80%以上;县城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完好率达到100%;设有符合公安部110报警服务工作规则的110报警服务系统;加大对破坏县城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制定措施,严防死守,保证创建成果(由公安局落实)。《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