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成员、正副厅级非领导职务党员干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吸收部分中层干部参加。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中心组学习秘书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
二、中心组学习内容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国家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精神及党报重要文章;中央、省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文件;马克思主义哲学、税收及相关经济和科学技术知识。
三、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其中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6次12天。集中学习可以是专题学习,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党组研究部署工作时结合学习相关内容。学习主要采取阅读讨论、收听收看辅导报告、记学习笔记、开展调查研究及进行实地考察、撰写体会文章等形式。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个人实际,搞好个人自学。
四、保障措施
1、建立学习计划制度。每年根据上级安排,结合党组自身建设和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对学习的内容、方法做出具体安排。
2、建立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每次中心组学习情况要及时向省局机关和各市局通报。
3、建立述学制度。省局党组书记在领导班子述职时要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述学;党组成员在个人述职时要对个人理论学习情况进行述学。述学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篇目、学习时间、撰写并发表的理论文章篇数。
4、建立中心组成员为机关作学习辅导制度。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为机关干部上2次党课,通过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学习。
5、建立理论学习档案。定期记录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的出勤、撰写学习体会、发表文章、为机关辅导情况等情况。
6、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中心组学习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紧密联系税收工作和党组自身建设实际,突出重点理论问题。要通过学习,解决税收工作和班子建设实际问题,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运用理论指导工作的能力。中心组成员每年要结合学习内容和研讨题目,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至少撰写一篇理论学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