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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5 16:47:08

消委各分会,各投诉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工作会议的决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消费者委员会的作用,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紧紧围绕“消费与责任”主题,结合我县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现状,县消委决定“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举办大型宣传活动,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贡献。

一、领导机构

成立xx县庆祝2012年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组委会。

组季会顾问:xx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xx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主任:xx县工商局局长

组委会副主任:xx县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xx工商局消保股股长

xx县个协秘书长

xx分会会长

xx分会会长

xx分会会长

xx分会会长

xx分会会长

xx分会会长

xx分会会长

xx分会会长

xx 消委秘书长

xx 消委

办公室主任:xxx

二、主要活动内容

1、各分会在这一天联系相关部门和企业分别在所在乡镇设立宣传点,负责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大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

2、各分会要组织相关企业在所在的乡镇繁华地段悬挂大型汽球和拱门,张贴宣传标语,营造一种良好宣传的氛围。

3、县消委将和xx、xx分会联合组织宣传车、腰鼓队,在县域内重要集镇进行宣传游行。

4、邀请新闻媒体跟踪采访报道,表彰一批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先进单位。

三、活动要求

宣传活动是当前消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一项重要工作,党和政府有要求,广大消费者有期望,消委和相关职能部门有责任,各分会要主动,认真地向当地党政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心。同时要严密组织,精心策划,科学运作。要成立班子,抽调专门人员开展好这项工作。

各分会庆祝活动要结合实际,要求做到活动有部署,有组织,有特色,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并将情况于3月17日前上报县消委。

xx县消费者委员会2012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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