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文艺演出大赛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01 07:34:40
教师节活动方案为了隆重庆祝第二十四个教师节,丰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决定在2012年教师节期间举办教育系统文艺演出大赛,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大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热情讴歌人民教师无私奉献的“红烛”精神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现我县教育发展和改革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促进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教师之歌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其名单如下: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由田景泉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朝武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朝武、简乐友两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四、参演单位及演员要求:
各乡(镇)教办及教育基层工会以教办为单位,县直学校及教育工会以校为单位各组织1个节目参赛,同时邀请思南师范选送优秀节目表演。各单位参演人数不得超出30人,参演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不得以学生组队参加演出,更不允许非教育系统人员参加,任何单位不得弃权。各参演单位必须于8月20日前把演员名单和节目名称(附表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节目要求:
(一)参赛节目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各单位演出时,上场、演出、退场时间合计原则上不能超过7分钟);
(二)节目内容必须健康向上,要紧扣活动内容和主题;
(三)参赛节目形式不限,题材新颖,具有时代气息,有较高的艺术水平,舞台效果好。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XX元;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8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20个,每个奖金500元,另设组织奖5个。对获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各颁发奖旗一面,优胜奖和组织奖颁发奖牌一块。
七、演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大力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以热情讴歌人民教师无私奉献的“红烛”精神为主要内容,充分展现我县教育发展和改革所取得的成绩,进一步促进教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活动主题
教师之歌
三、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其名单如下: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由田景泉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朝武任办公室副主任,陈朝武、简乐友两位同志负责具体办公。
四、参演单位及演员要求:
各乡(镇)教办及教育基层工会以教办为单位,县直学校及教育工会以校为单位各组织1个节目参赛,同时邀请思南师范选送优秀节目表演。各单位参演人数不得超出30人,参演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教职工,不得以学生组队参加演出,更不允许非教育系统人员参加,任何单位不得弃权。各参演单位必须于8月20日前把演员名单和节目名称(附表见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节目要求:
(一)参赛节目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各单位演出时,上场、演出、退场时间合计原则上不能超过7分钟);
(二)节目内容必须健康向上,要紧扣活动内容和主题;
(三)参赛节目形式不限,题材新颖,具有时代气息,有较高的艺术水平,舞台效果好。
六、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共设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XX元;二等奖5名每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8名,每名奖金1000元,优胜奖20个,每个奖金500元,另设组织奖5个。对获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各颁发奖旗一面,优胜奖和组织奖颁发奖牌一块。
七、演出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