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节考勤制度
1、迟到
超过点名时间或点名没到或到了制服不整齐者,5分钟及以内到均视为迟到(迟到每次扣1点)
1)5分钟以上至10分钟内未到,每次扣2点;
2)10分钟以上至15分钟内未到,每次扣3点;
3)15分钟以上至20分钟内未到,每次扣4点;
4)30钟以上按旷工一天论处(当天不用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2、早退
未到下班时间而下班,下班时未经部门主管或店长批准,在临近下班时擅自离岗均视为早退。
当月内早退一次,扣除5点;
当月内早退二次,扣除10点;
当月内累计或连续早退三次,立即开除(扣除当月工资及上月奖金)
3、病假
员工申请病假必须当面向部门主管或店长申请,特殊情况允许本人电话请假,事后需补交、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看病、诊断有关证明。
1)病假一天扣除当月底薪一天的工资。
2)病假无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的按事假论处。
4、事假
1)事假需提前两天向部门主管或店长递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行假,事假三天及以内由店长审批;事假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事假十五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会议审批。
2)事假一天扣除当月底薪两天的工资;
3)婚假、丧假各为7天。
4)同岗位调休需提前三天向部门主管以上同意方可调休。
5、旷工
未经部门主管或店长批准,擅自缺勤,不按事、病假之规定办手续,均视为旷工;员工未经部门主管或店长批准擅自调班、调休者,当日上班无效,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罚。(特别情况须经店长批准)
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底薪三天的工资;
旷工二天扣除当月薪金的40%;
当月累计旷工三天,扣除当月薪金的50%,并作开除办理(扣除当月工资及上月奖金)。
6、停职
指在工作中重复出现业务方面的问题,工作态度不端正并对公司声誉、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切行为,现象。
1)停职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2)当月停职七天及以上者,当月无任何工资及奖金,只发放基本生活费;停止时间结束后须呈递生源景观职申请方可入职,并有十天的工作考察期,如还是不符合公司要求、标准,将在原停职天数的基础上追加停职天数处罚,严重者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7、辞(退)职
1)员工须于提前15天递交辞(退)职申请,经批准同意且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正式员工当月辞(退)职只发放实际出勤天数的工资,不发放奖金及提成。
3)自动辞职员工是自己自动放弃公司给予的一切权益报酬,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4)员工无论在试用期或正式期因工作不称职或犯有严重过失,公司有权辞退并解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8、开除
指在工作中犯有违法、违规、违纪的严重过失行为,涉及经济、财产并严重影响公司声誉、形象的一切行为、现象。被开除人员扣发当月工资、当月奖金及押金,并解除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9、自动离职
指未按公司正常手续办理离职人员,自动离职是员工自己放弃公司给予的一切权益报酬,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不发放当月工资和奖金,自动离职人员事后公司不负任何相关责任,保留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1》《2》《3》《4》
10、全勤奖
1)全勤奖考虑对全勤的员工进行的适当奖励,增加员工对全勤的意识;
2)员工(包括见习、正式)全月有病假、事假、停职、旷工、早退的现象,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另扣除当月全勤奖;
3)员工(包括见习、正式)全月有迟到(包括:班前点名迟到;大扫除迟到;培训迟到;倒会、工会活动迟到等)以上的现象扣除当月全勤奖。
11、奖金的扣除、发放办法
1)当月病假累计达七天者,除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另扣除全月奖金;
2)当月事假累计达三天者,除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另扣除全月奖金;
3)当月停职累计达二天者,除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另扣除全月奖金;
4)当月有旷工一天者,除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另扣除全月奖金;
5)当月有早退一次者,除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另扣除全月奖金;
6)见习、正式员工给予发放奖金,试用员工不予发放奖金;
12、试用期
凡合格被录取的员工,须经过一至二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试用期。
13、其它事项
当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情况超越规章制度范筹时,视情况结合规章制度作出相应的处理。
以上事项未尽详之处,将在适当时机进行补充、修订,最终解释权属聚点ktv量贩所有。
第二节加扣点处罚条例(聚点ktv)
一.罚:
1、不论上班时间或下班不准对顾客顶撞、争吵、打架、斗欧,违者开除。
2、(以各种方式、名义黑单、诈单、获取公司不义之财),私自抬高商品,房费价格,私用公司场地偷卖酒水谋取私利者,一律开除。
3、重复售卖顾客遗留酒水,食品或公司各种商品者,违者开除。
4、伪造账目、虚报费用、挪用公款、窃取公司或同仁之财物者,开除。
5、不准与同事争吵、打架、斗欧,违者视情节轻重扣3点至开除。
6、上班时间未经主任同意,不得私自离开公司,违者扣5点。私下与顾客、供货商进行非正常交易者,开除。
7、不得将公司任何物品挪做私用或擅自拿出,违者按原价两倍赔偿并扣1至5点,情节严重者开除。
8、因个人技术失误,导致公司经济损失,违者视情节轻重扣点至开除。
9、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礼物及设法取得对方通讯地址、电话、更不能因此而困扰客人,违者视情节轻重扣点至开除。
10、不准对外泄漏公司机密含(各种会议纪录,公布事项,公司政策,各岗位及各科室档案资料等)违者扣10至20点,情节严重者开除。
11、员工工作时间内,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将要求完成后才下班,如上情况经常发生,则调离工作岗位或劝其离职。
12、对公司同仁及其家属施予强暴、胁迫、恐吓或重大侮辱行为者,除名,严重者交公安部门处理。
13、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挑拨双方感情,煽动他人为非法之行为,怠工、置工或策动他人扰乱公司秩序、导致公司受重大损失或不利者,开除。
14、男女员工停薪届满无故未返回部门复职者,开除。
15、男女员工谈恋爱或关系密切,一方必请另一方自动离职。
16、上班前、上班时均不允许喝酒,发现带酒味上班者不允许上岗,按旷工一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