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教师聘任方案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改革的步伐,调动全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学校活力,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开展镇里固乡2011—2011学年度中小学教职工聘任工作,通过双向选择,合理配置资源,使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发挥效益。具体方案如下:
一、实施教职工聘任制的原则:
1、以编定岗、按需设岗、依法管理的原则。
根据中心学校核定的可聘数和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实行聘用上岗。
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学校根椐教职工的思想、身体、业务素质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重在“德、能、勤、绩”的综合考评,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
3、相对稳定的原则。
考虑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实施聘任制时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4、双向选择的原则。
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遵循“认真负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择岗原则,教职员工自主选择相应岗位,递交《意向表》。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在教师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和应聘教职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定编、定员。
5、大局为重,能聘能转的原则。
聘任工作以个人服从大局为前提:学校工作整体考虑,当遇到矛盾时,学校和教师双方应以大局为重,服从中心学校整体安排。
二、教师任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师德良好。
2、热爱学校,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3、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能严格按照上级育人标准、教学标准、评价标准进行教育教学。
4、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与职业道德。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交给的任务,并努力把它做得最好。
三、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本学年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张新伟
组员:初中及各小学校长
总务:高志学
下设聘任调解小组,负责中心学校要求应聘教师意愿转聘时产生矛盾的调解工作。
聘任工作人事调解小组:
组长:刘联社
组员:康富春、刘新品、王新军
四、聘任工作步骤:
1、聘任小组成员根据各教职工的选岗意向和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提出聘任建议;
2、领导小组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在各位教职工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统筹安排;
3、调解小组做好聘任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五、聘任的程序:
1、中心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聘任方案,交教育局备案,向全乡教职工公布并实施。
2、中心学校聘任小组根据2011--2011年中小学办学规模核定可聘教师及各学校岗位数,提出初步设岗方案。
3、召开全乡教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聘任工作原则和方法。(7月20日前)
4、公示聘任岗位,下发《镇里固乡教师选岗意向表》,教职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填写《意向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中心学校总务处,供聘任小组作聘用选择。不按期提交《教师选岗意向表》,视为听从中心学校安排。(8月1日当天完成交中心学校)
5、聘任小组在教师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初步定员。(8月5日)
6、聘任小组根据各中心学校核定的各学校编制集体讨论,对个别岗位的聘任工作做适度微调。先在原校内择优聘用,再向外校考核聘任教师,将拟聘教师名单交中心学校校长审核,确认无违背聘任原则后方能聘任。学校聘任完毕,将教职工名册上报中心学校。(8月5日)
7、公布“镇里固乡中心学校2011--2011学年教师任职情况”,下发教师任课通知单,聘任工作结束,撰写“聘任工作总结”上交教育局备案。(8月8日)
8、教师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前来应聘,签署聘用合同。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从第二日起作自动离职处理。
9、在聘用时,当双方选择不一致,应相互协商,如教职工愿意服从中心学校安排,应予聘用。在聘用期内,如确需要变更岗位时,必须经双方同意。当学校从有利于工作出发或因学校工作需要而要求教师变更岗位,原则上被聘用教职工应服从需要。
六、聘任相关事项说明:
1、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稳定教师队伍,原则上初中及14所小学各校教师流动率控制在20%以内,初中聘足教师后,各小学教师缺编统一由中心学校调配。为保证每位教师都有岗位,落聘教师自己联系学校,联系不到的,由中心校通过培训提高后统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者,按拒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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