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总结
今年,我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是非常的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11号)和《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农机计34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支部实施
。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投资共410万元(不含泸县),其中中央资金万元,省级资金万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万元,农民自筹投入约250万元,受益农户1079户。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新增各类农业机械1051台套,其中微耕机561台、水稻插秧机5台、机动喷雾喷粉机95台、手扶拖拉机6台、渔业机械29台、离心泵13台、电动机22台、初加工组合机195台、茶叶机械7台、机动脱粒机120台。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提升了我市的农机装备水平,增强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我市农机流通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规模化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总结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我局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计财科、科教科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各项目实施区(县)高度重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副县长)任组长,区县农机局、财政局为成员单位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领导组。在各区县农机局内部建立了购置补贴项目分工负责制,将项目任务落实到局计财股和农机推广站,落实专人负责。区县农机局还对各乡镇负责购置补贴工作的经办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二)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将购置补贴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综合目标考核。年初,市农机局、财政局联合向市委、市府领导汇报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的要求,提出了抓好这项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及面临的困难,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为确保购置补贴任务的完成,各区县政府将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任务纳入区县政府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之中。各乡镇政府又将购补工作分解落实到各村委会,并纳入了乡镇政府对村委会的目标管理考核,通过层层落实管理责任制,为完成购置补贴任务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督促,力争购置补贴工作新突破5月13日至5月15日,市农机局党组书记、局长率本局计财科、科教科科长及区县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前往宜宾市、自贡市、资阳市等地考察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认真学习了兄弟市的经验,对照查找我们工作中的差距,提出了我市购置补贴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和整改措施,撰写了《市农机考察组赴宜宾等地考察报告》。8月,面对我市购置补贴工作进展缓慢的局面,市农机局支部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要求各区县查找购置补贴工作中的差距,针对各区县的实际情况提出下半年购置补贴工作促进措施,确保项目任务的完成。10月20日,购置补贴工作即将结束之前,市农机局再次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推进会,提出了明年购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考核标准,要求各区县农机局针对今年购补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增添措施,要求经销商提前做好明年销售维修网点建设,把售后服务和用户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做到购置补贴工作早准备、早安排,力争明
年购置补贴工作上新台阶。
(四)加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普及农机新技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推行需要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更要让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购置补贴政策,了解农机新技术,因此宣传尤其重要。我们采取的宣传方式:一是会议宣传动员。年初,各区县政府都召开有乡镇分管领导、农机站长、财政所长及经发办主任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布置会,进行宣传动员,然后各乡镇也相继召开村社干部会,宣传讲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电视、电台、网络宣传。各区县电视台、广播电台都有滚动播出的宣传广告。古蔺县、叙永县还通过党政网和移动短信平台,将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内容,发布到各乡镇,发送到乡镇主要领导。三是大量张贴购置补贴公告、宣传资料,全年散发购置补贴宣传资料约3万份。四是利用“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五是现场演示。各区县农机局与经销商合作,在春耕、秋收两季深入各乡镇,利用赶场天进行宣传和演示,全年召开现场现场演示会70多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推动作用。
(五)依托相关项目,实现购置补贴机具累加我市把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与烤烟生产机械补贴项目结合起来,在古蔺、叙永烟草种植区实现了累加补贴,累加补贴资金达到30万元。
(六)抓技术培训,督促经销商完善售后服务,我们要求经销商从三个方面改进服务。一是售机前必须对用户进行农机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二是零配件实行微利销售;三是在各区县的重点乡镇建立销售维修网点,各销售维修网点备足常用配件,保证“三包”, 及时上门服务,不误农时。春耕、秋收农忙季节,区县农机局派出工作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的维修人员一起把服务送到田间地头,对用户进行技术指导,抢修故障机具,解决了部分机具的维修问题。各区县农机局还支部已购买机具的部分用户到农机生产企业进行维修技术培训,树立使用农机的好典型,方便农民就近维修。
二、农机购置补贴程序的执行情况
(
一)实行阳光操作我市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的通知》(川农机计12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做到了补贴对象公示,补贴条件、补贴程序、补贴方式公开,由农民自愿申请,自主购机,整个过程都是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
(二)严格项目管理一是加强了已购买补贴机具的管理,二年内农户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二是加强了信息档案管理,及时做好了项目档案及相关信息资料的采集、整理、登录、分析和报送工作。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审核补贴资料。按照补贴资金管理的要求,我们对售出的购补机具进行了抽查、审核,凡存在资料不齐全、手续不完整、资金结算申报表与补贴协议或购机发票不一致、用户所述购机金额与《目录》上金额不相符等情况的,我们都要将资料退回,确保项目资金按规定使用,维护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购机农民的利益。三、实施的效益情况分析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的实施给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契机,随着农机新机具拥有量的迅速增加,农机化作业量也快速增加,农机装备的整体水平迅速提高。预计新增农机总动力万千瓦。全市机耕面积新增万亩、机插水稻新增万亩、机械植保新增万亩、机械收获新增万亩、机械灌溉新增万亩、粮食加工新增万公斤,农机运输新增211万吨公里。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还推动了我市农业、畜牧业、渔业的发展,对促进新农村建设、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