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事局纪检监察人事工作总结
在局党组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四次全会要求,围绕人事编制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高落实执行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人事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推动了人事编制各项工作的开展。
1.落实党风廉
政责任制。根据市委《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单位责任分解意见》(镇发〔〕15号)的要求,结合实际,起草并提请局党组制定印发了我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目标》和《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解为反腐倡廉教育等13个项目,细化主要任务目标,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中,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主要领导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要求局纪检组、监察室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问责追究,要求结合实际常抓不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年初,专门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签订仪式,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双林同志在会上郑重承承诺:“勤政廉政向我看齐,接受大家监督”,同时要求全局同志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履行“一岗双责”的自觉性,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承担责任,履行承诺。
2.加强人事重要权力节点监控。根据市纪委和局党组的要求,全面梳理人事重要权力,排查出重要权力的节点,确定了公务员考录、调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迁随调家属安置、机关事业单位科级职位职数核准、推荐市以上政府和省以上系统表彰对象、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职称评价、各类考工人事考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12项权力,28项节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作为市级监控重点上报市纪委,其他11项节点为局监控重点市与市级监控重点整体推进,做到人事重要权力监控的全覆盖,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约束机制,推进了源头防腐,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重要权力节点监控实施办法的建立,明确了各个节点受控方式,确定了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监控责任。对行使人事行政权力的责任人,未履行职责的明确了具体处理方法;对局纪检组监察室,给予了进一步具体、明确的监督授权。我局这一做法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做了交流,《中国人事报》和我市《创新》杂志给予了报道,产生了较好的影响。在市纪委对我局建立重要权力节点监控工作调研中,杨建书记对我局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们依据今年制定的12项工作权力节点监控实施办法,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公务员考录、人事考试、职称评价工作等重要权力的监控节点,支部了参加36场次的现场监督,专门监督达48人次,邀请人事监督员参与重点工作监督74人次。这些工作有效地防止了权力腐败和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发生。
3、增强落实执行力。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规范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增强落实执行力,根据党组要求,制定印发了《市人事局(编办)工作人
员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修订《市人事局(编办)服务承诺制》、《市人事局(编办)首问负责制》等岗位责任制度,分别明确了21项问责情形,9类问责方式和具体的问责程序,公开了7项服务承诺,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提高党风责任制的执行力提供了保证。我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做法得到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市人事局(编办)工作人员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被市纪委吸收制定工作问责办法参阅件,印发市级机关各部门参考。为使建立的制度落到实处,严抓制度落实考核工作,根据党组要求,制定印发了《市人事局(编办)绩效考核制》,提出了月度考核、半年考核、内部测评、服务对象评议绩效考核办法;成立了局考核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人事处牵头,局办公室、法规处、编办督查处共同参与,对各部门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逐项检查,每月行政例会上,领导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讲。同时还编写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职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使考核工作有依据,有针对性。
4.开展各项专项检查。认真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局党组的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一是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镇财综〔〕1号、镇价费〔〕9号)和局党组的要求,对局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自1月1日起取消和停止了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工本费、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工本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工本费等6项收费项目。检查中发现有个别项目未及时公示,及时向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确保了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二是根据《关于对党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
清理整顿的通知》(镇优办〔〕2号)的要求,对人才市场举办的市人才事务所、市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3个企业在人员、财权、物权方面实施脱钩。局机关公务员不在企业任职,不在企业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企业财务独立核算,不向局机关上缴管理费,局机关不在企业违规列支各项费用,相互不借用或占用房产、车辆。三是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十项规定〉的通知》(镇办发31号))的要求,对我局公款出国、公车管理、接待费用、会议经费、一般性支出等项目进行自查摸底,要求有关部门制定了压缩计划精简开支,10月底对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
5、加强党内外监督工作。为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监督的正常化,我们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有关监督制度。今年认真抓好党务公开目录制度的执行工作,我们还协助办公室召开了6个座谈会,发放书面函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协助党组做好民主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制定整改措施等有关工作,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廉政档案,在每月及时做好申报的同时,年初,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上年度发生的重大事项,集中申报一次,对新提拔的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时建立廉政档案,并发挥廉政档案在干部监督、选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发挥网上信箱、来信来访接待、电子政务等监督作用,倾听社会的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先后受理6封举报信、3个投诉电话,做到了认真处理,按要求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