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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有关201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8-17 15:13:22

   2011年,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坚持和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大力推进"金土地"工程,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依法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深化"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三个集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1年工作情况和2011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

  全面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31号文的精神实质,深入研究国土资源工作如何依法保障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土管会报送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政策有关问题的报告》。拟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土地调控政策的意见》报市政府印发,提出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强力推进集约节约用地,清理用好各类闲置和存量土地,依法用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国有土地,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保障重大项目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土地整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工业用地挂牌出让等贯彻措施。下发了《关于做好报国务院批准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工业用地招拍挂方式出让的通知》,按照31号文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建设用地报批组件等工作,明确了工业用地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操作程序。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贯彻落实到位,支部全系统干部进行了集中专题学习。要求按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31号文件精神,坚决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原则,牢固树立严格按规划、按照"三个集中"用地的观念,集约节约用地的观念和依法报征土地的观念,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市土地调控政策措施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政令畅通。

  二、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按照国务院31号文规定,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认真推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问责制,研究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各区(市)县和国土局保护耕地的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坚持基本农田"五不准",坚守基本农田"红线"不动摇,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以新一轮规划编制确定的指标数为基本农田保护数,深入开展双流、郫县基本农田试点工作,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证》至农户,强化基本农田保护区域管理。大力实施"金土地"工程,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把土地整理项目优先安排到基本农田保护区,坚持以建设促保护,严格实行被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剥离等办法,保证基本农田质量。同时,加大中低产田土地改造力度,提高基本农田农业生产能力。全市耕地和基本农田总量未减少,质量保持稳定。

  三、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做好推动城乡一体化和"加快产业发展年"工作

  依法保障发展用地。制定了《关于认真做好"加快产业发展年"重点项目用地报征工作意见》,和发改委、招商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实行重大项目土地报征"绿色通道",郊区(市)县投资在1000万美元或1亿人民币的工业项目用地,用地计划和土地报征工作由市局直接负责。开展了新开工亿元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为全市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积极提供了用地服务。认真执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报征组件的新规定,进一步规范报征程序,提高报征效率。截止目前,2011共报征土地148个批次,面积万亩,为80万吨乙烯、友尼森、中芯国际、成都发动机公司、攀成钢二期、一汽汽车、亚东水泥、611所飞机项目、德州仪器、华侨城、西南交大、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出口加工西区、高新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一大批重点招商引资和重大产业化项目依法提供了用地。

  加强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实施规划。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初稿已编制完成。12个区(市)县规划大纲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编制完成了14个重点镇规划成果。按照省厅的要求,根据市土管会确定的原则,认真分解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重点保障了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大产业化项目的用地和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按新土地利用大纲确定的用地规模和布局,解决部分重大项目急需用地。

  积极推进"拆院并院"试点。在省厅的指导下,我市在中心城区198范围和30个重点镇等重点区域实施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拆院并院",更好发挥土地的区域优势效应,加快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三个集中"。认真编制了《拆院并院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了试点周转指标到具体区(市)县和项目,严格实施管理。2011国土资源部正式批准我市第一批15个项目,涉及8个区县39个村,项目分三年实施完成,将推动4万余分散居住的农民到规划区集中居住。

  四、坚持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宏观调控

  认真贯彻全省国土资源局长座谈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稳定房价的工作部署,制定了《关于实施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经营性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坚持科学调整供地结构,合理规划出让地块规模,防止囤积土地,有力促进了房价稳定。坚持推行城市向高密发展,鼓励建高层,集约节约用地,土地增值主要来源于土地容积率提高,进一步显化了土地市场价值。吸引了和记黄埔、九龙仓、华润、中海、瑞典宜家、万科、深长城等境内外知名企业先后到成都投资,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完成了33个乡镇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形成了中心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了听证会,经市土管会原则同意

  后,已报省厅审查。积极开展楼面地价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在城市开敞空间下建设用使用地下空间使用权的暂行规定》,加强了对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的管理和规范。

  五、大规模实施"金土地"工程,深入开展土地整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按照省厅"金土地"工程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大规模开展土地整理和拆院并院。编制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国土部门牵头,建设、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整体协作,以县、乡政府为主体统筹进行土地整理。剥离占用耕地的耕作层,用于土地整理项目,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决不搞行政命令,不搞"一刀切"。 通过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实施了大量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提高了农业生产能力,推动了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建设农村新居基础配套设施,促进了原来分散的农户集中居住。

  严格规范实施项目,确保土地整理质量。从严格质量管理入手,制定了《成都市"金土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成都市土地开发整理操作程序和工作规范》和《成都市"金土地工程"项目资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完善了项目决策、工作协调、利益分配、资金监管等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了项目工程规范运行。为杜绝发生项目工程转包等违反工程招投标规定行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土地工程"项目工程中标单位管理的通知》,确保了项目规范实施和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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