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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8-09 18:25:05

  根据黔党建发〔2010〕4号文件要求,经特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区农村(社区)开展“党员创业带富工程”。为确保“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践行宗旨教育”、“创先争优”等活动的开展,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深入实施“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切实增强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三力”,充分发挥农村(社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实施对象

  1、具有创业带富积极性和相应能力的农村(社区)党员、村(居)组干部、到村(居)任职高校毕业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大中专毕业生;

  2、退休离岗后到农村(社区)发展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3、有创业意愿、能团结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入党意愿的农村(社区)致富能人、农村(社区)青年团员等创业带富积极分子。

  三、目标要求

  结合农办、扶贫办等部门的农业、扶贫等项目,在科学论证和群众评议的基础上,从2011年开始,每年按照不少于100户的规模扶持党员创业带富。通过3年的努力,全区建立3至4个党员创业综合培训基地和创业实践基地,每个乡镇建立1个党员创业带富示范点。通过5年的努力,全区每个村(居)有10名左右的农村(社区)党员在农村(社区)带头创业、带领群众致富。

  三、实施内容

  (一)贴息帮扶。对于有项目、无资金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按有关政策和规定,依托扶贫部门实施的扶贫贷款贴息项目,对符合财政贴息条件的,根据项目实际给予适当额度的贷款贴息帮扶。所需贴息资金从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农业产业化经营贴息资金、组织部“党内关怀帮扶激励资金”和团组织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募集资金等专项资金中筹集,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贷款事宜按照有关金融规定办理。

  (二)项目帮扶。对于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农办、扶贫等部门在安排农业发展或扶贫开发项目时统筹考虑“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实行滚动发展的方式。

  (三)技术、信息帮扶。对已开始创业、有一定基础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采取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服务等方式进行帮扶。农办、团委等单位整合各类资源,为创业人员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和专门指导。乡镇党委密切关注和了解技术、市场等创业所需信息,充分发挥便民利民党务政务综合服务中心(站、点)和村(居)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及时与创业人员交流,提供指导帮助,降低创业风险。

  (四)基础设施帮扶。发改、交通、水利等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能,优先考虑将农业发展、“一事一议”和“以工代赈”等项目整合到“党员创业带富试点工程”中,切实解决“党员创业带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共同推进“党员创业带富工程”。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各乡(镇)要按照《万山特区党员创业带富工程调查摸底统计表》的要求,做好实施对象有关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好党员创业带富信息库。

  (二)申报项目。相关村(居)、乡镇、特直部门要严格按照《万山特区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申请书》规定的程序申报项目。具体程序是:第一步,每年乡镇党委、政府根据各自产业发展方向,按照特区农业、扶贫部门要求,引导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立足实际,合理确定发展项目,并向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第二步,乡(镇)党委指定专人指导村(居)党组织对照帮扶对象基本条件,通过村(居)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和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等环节评选,今年按照农村党员数百分之一的比例,明年以后按农村党员数十分之一以上的比例,推荐出带头创办项目人选,报乡(镇)党委评核;第三步,乡(镇)党委组织力量对申请对象进行综合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并报特区委组织部备案;第四步,乡(镇)党委将项目人选报送特区财政、农业、扶贫、农村信用社等有关单位,并按照各类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按程序进行报批;第五步,申请项目贷款的,经确定为帮扶对象的项目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由农村信用社根据项目人的借款条件给予相应的贷款支持;申请其他项目资金的,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三)创业培训。每年对农村(社区)党员轮训一次,并加强对有创业就业需求的农村(社区)党员的专业性培训。选择已经形成产业规模并已取得创业成果的村(居)或乡镇,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党员创业带富”综合培训基地。从2010年起,由农办等单位对创业带富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

  (四)指导服务。特区委要组建创业带富指导服务团,与每个创业党员结成对子,定期为创业党员出点子、送技术、找路子,并通过现场指导、党员连心卡、手机短信、网络答疑等方式实现专家与创业人员的交流互动,及时解决创业人员生产中遇到的技术和销售等方面的问题。

  (五)创业引导。大力培育经纪人队伍,鼓励和支持创业对象进入流通领域。鼓励党员牵头创办各类农村经济专业合作社,提供创业指导、市场行情、项目推介和员工招聘等服务。充分发挥创业示范户的帮带作用,采取结对帮扶等形式,带动其他党员或农户创业致富。推行“村企联建”、“支部联建”等模式,有意识地引导涉农企业参与到“党员创业带富工程”中来。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特区委要成立“党员创业带富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形成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的合力。各乡镇党委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二)落实帮扶责任。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万山特区2010年“党员创业带富工程”责任分解表》抓好帮扶措施的落实。各乡镇要明确相关领导联系实施对象,随时帮助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

  (三)加强宣传督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党员创业带富工程”的社会影响。加大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现场指导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各乡镇推选1名“十佳创业带富党员”和1名“党员创业带富示范点”报特区委党建办,并报送相关材料和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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