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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6 01:49:32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要求和《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11]113号)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位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设置岗位情况
学校设置岗位总量1386个,其中:管理岗位243个,专业技术岗位1046个,工勤技能岗位97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专业技术岗位主系列是教师系列,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776个,占岗位设置总量的56%.辅系列岗位为工程技术,教学科研实验,图书资料,档案资料,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医疗卫生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辅系列岗位最高级为三级.
(一)管理岗位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总数243个,占学校岗位总量的%.其中:五级以上46个,六级39个,七级78个,八级51个,九级29个,十级0个.
1,学校领导岗位8个.其中:三级职员2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书记,院长;四级职员6个,名称分别是院党委副书记,院纪委书记,副院长;
2,内设机构领导岗位77个.其中:五级职员38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处长,系(院)党委书记等;六级职员39个,名称分别是机关各职能部门副处长,系(院)行政副院长等;
3,其他管理岗位158个.其中:七级职员78个,八级职员51个,九级职员29个,十级职员0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学校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按15:30:47:8设置;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中的二级,三级,四级之间的比例为1:3:6;副高级岗位中的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中的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中的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高级岗位的数量适当向教师岗位倾斜,其他专业技术适当压缩.教师岗位的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列按:::设置,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按:::设置.其中,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中不设正高二级岗位,且副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设置.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7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
① 正高级岗位15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5%.其中:二级岗位16个, 三级岗位47个,四级岗位94个.
② 副高级岗位313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其中:五级岗位63个,六级岗位125个,七级岗位125个.
2,中级岗位49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7%.其中:八级岗位148个,九级岗位196个,十级岗位148个.
3,初级岗位8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列8%.其中:十一级岗位42个,十二级岗位42个,十三级岗位0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97个,占学校岗位总量7%.其中:技术工一级1个,技术工二级5个,技术工三级23个,技术工四级66个,技术工五级2个,普通工岗位0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各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徐州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徐州医学院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徐州医学院管理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徐州医学院专职辅导员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徐州医学院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五,岗位聘用
(一)聘用范围
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不含内退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均可以应聘相应的岗位.
(二)聘用办法
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程序,按照竞聘上岗,双向选择形式,择优聘用.
岗位聘用工作分级进行,专业技术高级职务和管理五,六级岗位由学校聘用,其他岗位由相应聘用组织或单位聘用.
岗位聘用分为聘期聘用和聘期内聘用.
聘期聘用为三年一次,聘期内聘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聘期内只进行因专业技术和行政职务晋升的聘用,不对其他岗位等级进行聘用,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单位提议,学校及时聘用.新调入人员和接收的毕业生聘用相应职务的基础岗位,并确定试用期.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用每年进行一次,管理岗位在任命的当月聘用,工勤技能岗位在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技术等级证书时间的当月聘用.
XX年7月1日至首次聘用期间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的级别岗位条件者,按照相应的岗位级别重新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间不变.
(三)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聘用条件;
应聘人员申请应聘;
聘用工作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聘用条件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公示;
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
六,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二)学校成立聘用委员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组,管理人员岗位聘用工作组,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工作组,分别负责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工作.
(三)二级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
七,实施步骤
2011年12月底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步骤实施如下:
(一)10月13日——10月16日 聘用委员会,各工作组讨论实施方案,各类岗位聘用细则.
(二)10月19日——10月30日 召开各类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
(三)11月2日——11月4日 党政联席会通过实施方案及细则.
(四)11月9日——11月12日 宣传动员,公布实施方案及细则,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五)11月13日——11月16日 应聘人员向各部门,各部系(院)申请.
(六)11月17日——11月22日 各部门,各部系(院)审核后将应聘名单上报.
(七)11月23日——11月25日 各聘用工作组初审,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八)11月26日——11月29日 校聘用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受聘人员名单.
(九)12月3日——12月7日 公示
(十)12月14日——12月18日 签定聘用合同.
八,合同管理与考核
(一)学校与受聘人员按照法律,政策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受聘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聘任合同,保质保量地完成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聘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按聘任合同中的有关条款执行.XX年以后进入学校工作的人事代理人员,其岗位聘任合同从属于原聘用合同,人事关系的调整按照聘用合同执行.
(三)经医疗单位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承担工作任务的,暂缓签订聘任合同.
(四)学校依据《徐州医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晋级,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低聘或转聘其他岗位,转聘后聘期考核再次不合格者,不再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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