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工作总结
然而,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随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发展,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
据调查,去年全乡计划生育率很低,与目标值相差很远。分析原因:一是计划生育“七不准”的依法行政给计划生育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那种措施不能用,面对计划生育对象,不参加“三查”,不落实节育措施的对象和不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即不能动手搬东西,也不能收押金,罚款,只能反复做思想工作,而大多数群众对只动嘴不动手而无动于衷,计划生育人员对此兴叹束手无策。加之部分领导干预,说亲的太多,拉扯起来都是亲戚关系,还没来得及执行政策,加大处罚措施,上级领导,业务部门等打电话说这样那样的原因,从轻处罚,致使村与村、户与户之间的执行政策不平衡,严重走样,还有知情选择政策的规定,部分育龄妇女就不愿接受“上环、结扎“等长效的避孕措施,致使计外怀孕,抢生、超生现象较为严重。不少二女大龄已婚育龄妇女结扎户想方设法采取输卵管复通术生育多胎。二是流动人口管理失控。由于经济的发展,退耕还林的好政策,许多年轻人在家没有农活干,纷纷外出打工,而外地好多地方对流动人口不查验《婚育证明》,使外出人口办证率低,许多外出人口流向不明,再则,所有流出的人口90%以上是生育旺盛的青壮年,对庞大的流出人口,从人员、精力、经费等方面都无法管理,给外出人口管理造成很大困难。流出人口钻管理上的空子,躲在外地超生。据调查,流动人口超生占计划外出生总数的80%以上。而流入本乡的已婚育龄妇女,天天打抗击,让你查不到实情也见不上人,还有我们租房子的房主,只收房费,不管计划生育的长与短,虽然填了流动人口房东责任书,给他们说清责任书的内容,可就是不理会这些,也不给你说真实情况让你无法查清,无法落实。三是“三查”率低,由于对育龄妇女不参加“三查”没有任何约束措施,只能靠计生部门做工作,凭群众的自觉性参加“三查”,所以“三查”率难以提高,对外出打工人员,不能强求其返回户籍所在地做“三查”一年两次,她们在外地寄回的“三查”证明看上去是真的,其实不真实,也无法查清真假,这能认定已做了“三查”。四是早婚、早育现象严重,据调查不少地方出现先生孩子后结婚的现象,今年我乡有3例对象都是到了法定婚龄而未领结婚证生育的非婚生育对象。五是“三查”人员技术不过关,有的留亲候友的现象发生,据调查去年发现有2例已婚育龄妇女每次“三查”结果都是“有环无孕”,到今年3月份三查时已身孕6-8个月了,而无法处理,这无形之中又增加了计划外生育的控制难度。
二、出生婴儿性别比仍然居高不下
根据报表分析,全乡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02但二孩性别比为185∶100,分析原因:一是群众生育男孩意愿仍然强烈;二是受到利益驱动,不少卫生技术人员仍然隐蔽地进行性别鉴定和开展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三是缺乏有效的打击力度,一方面非法鉴定人员行动诡秘;四是性别比整治责任不清,从部门配合的角度上面,公安、卫生部门不予以配合就计生部门一家抓性别整治,实质上就是一句空话。
三、人事制度的改革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
全县各乡镇计生工作人员任务重、压力大,待遇低,人心思走。由于计生工作作为“天下第一难”的局面并未改变从上到下层层下达考核指标,加大检查考核的力度,使乡镇计生干部疲于应付抽查,想办法提高考核指标,抽查出问题想办法解决,这样一来干好干不好都一样,只要抽查不出问题一切都好,所以一切都是为应付抽查。如果抽查出问题首先批评和处理的是计生干部。人事变动时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有的乡镇7、8年的站长还过度不到副乡长的职务。这样的环境下,基于“自己想招自己用”自己做事自己兜,“自己有苦自己吞”的境地,上级机关和社会缺乏对我们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工作往往是吃力不讨好,两头受气,因而分管领导不愿分管,计生干部人心思走,干一天是一天。
四、婚姻登记和公安户口管理不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这无形中取消了户籍地对领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同是,由于公安部门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导制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不能纳入正常管理。据调查早婚、早育一个子女或二个子女后年龄已到法定结婚登记时再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再到计生部门登记领取一孩生育证,造成计外生育现象。
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较为复杂,表、卡、册、牌、证数字关系难、麻烦事多,目前报酬难以充分调动村级计生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待奖励制度激不起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所有村级计生专干没人想干,计生主任又专不起来,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也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同时也需要上级组织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人口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科学发展观关系十分密切,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人口计生工作的对象是人,如何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计生,服务好育龄群众,实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善人口结构,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人口计生工作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领导,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完善党、政、计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进一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员干部出现违法生育的,依纪依法严惩。
二、强化宣传、优质服务、综合治理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以计生法律法规、婚育知识等为主要内容,拓宽宣传教育,扩大服务领域,通过音像、标语、板报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宣传男女平等,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增强保健意识;二是以优质服务为目标,切实搞好生殖保健系列服务。结合县站组织业务人员,开展育龄妇女常见病普查与诊治工作,同时搞好优生监测,节育技术服务工作。乡计生站业务人员对育龄妇女安排生育的对象搞好孕前、孕期、孕产期,育儿期和产后及时跟踪到户随访,了解育龄妇女孕期和产后基本情况,免费提供“施利安”新型药具和生育缺陷干预服务,测准预产期,用心体贴民心,讲清定点接生的好处,这样就能降低统计误差,就能报准胎儿性别出生年月日,避免假死亡的现象发生,使广大育龄妇女得到关怀,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种费用的减免工作。严格执行安排二孩生育只给一次机会和政策规定,遏制计划外生育;三是努力完善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优质化服务的原则,公安、工商、民政、卫生,。综合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公安、卫生等部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机关单位,政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计生、公安成立行政执法小组,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计划生育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协会级织,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