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收费监督处200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4-08-08 06:29:03
市环保局收费监督处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收费计划审核和指导监督工作:以哈环综[XX]22
号文件向区、县(市)下达排污收费计划,并按季在局内网通报收费进度。
2、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
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3、收费行政处罚:对海都国际商务会馆、禧丽源酒店、
南岗房产交易所等23个单位排污费行政处罚进行审核,金额为2,926,124元,有2户下处罚决定书,1户到法院申请执行。
4、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
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
以哈环综[XX]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
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
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
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
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XX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zz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三、创新工作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到各县(市)对排污费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XX年上半年我处按照全市环保工作要点中“强化排污费征收”的总体要求,以工作目标为重点,以国家《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及《黑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为依据,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申报、核定、计算、公示、征收等程序,通过监管促征费,实现征费与监督管理并重,执法与服务并举,教育与帮助共进,努力使排污费资金应收尽收。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收费计划审核和指导监督工作:以哈环综[XX]22
号文件向区、县(市)下达排污收费计划,并按季在局内网通报收费进度。
2、受理收费复核:复核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师范
大学等单位74个排污收费计算单,金额为19,086,770元。
3、收费行政处罚:对海都国际商务会馆、禧丽源酒店、
南岗房产交易所等23个单位排污费行政处罚进行审核,金额为2,926,124元,有2户下处罚决定书,1户到法院申请执行。
4、收费专项检查:与省环保局沟通了解排污收费环保
队伍“收支两条线”经费使用3年过渡期后有关政策情况,
以哈环综[XX]20号文件制定下发了《哈尔滨市环境保护
局关于对贯彻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有关情
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布置各县(市)环保局报送近
两年排污费征收、使用情况表。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1、答复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医大附属第四医院、千手 佛等57个单位对排污收费政策及处罚规章的咨询。
2、协调处理了香格里拉大饭店对收费污染物COD监测数据产生的异议。
3、制定并上报生态办各县(市)政府考核目标及各区、
县(市)环保局考核目标、处内XX年工作目标。
4、完成并提交市政协2个提案答复件。
5、组织并召开海都国际商务会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
6、参与冬季烟尘、扬尘污染、水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7、参加局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及zz活动和业务理论学习。
三、创新工作
建局20多年来,我局第一次成功地组织了海都国际商务会馆排污收费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市、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的要求中,我们执法干部经受了业务练兵和执法实战的考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到各县(市)对排污费专项检查,督促环保部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确保排污费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