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19 22:16:51
我校党委行政在湖北省委、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抓手,以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为主线,始终把落实责任制工作摆在校党委工作重要的位置,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有力地推动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几年来,全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廉洁自律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同比稳步上升。党员干部中拒收、上交礼金的现象在增多,一次性上交(拒收)礼金的数额在增大。学校至今未发现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教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可程度逐步提高。2005年,学校学科建设取得良好成绩,申报成功3个博士点、25个硕士点(其中一级学科点8个);扎扎实实抓好本科教学水平的自我评估,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科研经费突破亿元大关;新校区建设完成一期工程共25万平米的建筑、总投资近五亿元的建设任务,实现了万名学生按时入住新校区的工作目标。在这些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坚强有力的zz保障作用。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2005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党委重视,党政合力,抓紧抓好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学校成立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纪委、组织、人事、审计、工会、宣传等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今年年初,根据校党委常委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人事变动,及时进行了调整。2005年5月12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部署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月14日,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学校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
认真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校党委十分重视抓自身的学习,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每月一次集体学习制度,每次学习讨论都安排有常委作中心发言,每个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纲要》等颁布实施后,中心学习小组都及时认真地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的三个意识:即责任意识、主体意识、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
在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校党委将反腐倡廉列为重要内容;为了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以学校纪委为主成立督导组;在学习提高阶段,《实施纲要》等是党员干部必学的指定篇目;教育活动期间,专门请省高检检察长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报告;在制定校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时,单列专题,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措施;在制定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时,也以浓重的笔迹,提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责任制的工作构想。
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根据我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委常委按照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负其责。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意见》。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及时收集整理,编印了《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汇编》,全校任何一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党委书记和校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示范。我们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为重点,落实领导干部的责任。年初部署党政工作时,党委书记、校长都要就党风廉政建设发表讲话,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党委书记吴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校长刘光临同志也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学校要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很重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增强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要确保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大的问题。书记、校长公开承诺 “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严格要求,接受监督”;对群众来访,即使工作再忙,也要区别情况亲自接待;在日常工作中收到群众来信,对其中重要信件都做到亲自批转,并积极关注处理意见和结果。
班子成员积极做好廉洁自律。无论是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均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按照上级纪委关于“一把手”讲党课的要求,党委书记吴国民坚持每年给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党政一把手,容易成为社会公关的重点对象,我们与全体常委一道,严格自律,对社会赠送的现金一般采取严格拒收的态度。实在无法拒收的,通过纪委交到学校财务处。近两年来,先后有13人次上交人民币万元、港币1万元。其中,校级领导干部11人次,共上交万元。
加强对贯彻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坚持每年年初传达学习上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纪委的年度工作汇报,讨论审定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专门召开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讲评学校工作,部署学校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在学校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指标体系,并且权重达到15%。年初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年底与业务工作一起考核。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抓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同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党政合力,齐抓共管。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坚持把贯彻落实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班子成员都自觉地认真检查自身和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意识十分明确。吴国民同志每年都要亲自与群众有反映的党政领导干部谈话,今年谈话4人次。刘光临校长在处理学校日常事务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杨杰副书记在学校宣传、后勤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中,加强廉政监督,注意提醒这些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注意廉洁自律。马季骅副校长加强对科研、图书和校办产业管理等工作中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孔建益副校长在人事管理、本(专)科教学管理、独立学院监管和学科建设、国际交流工作中,特别是在专升本等热点问题上,认真履行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规范操作,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杨震副书记在分管学生管理特别是招生等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杨永才副书记在主管基建等工作中,积极推进阳光工程。
二、结合实际、丰富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突出重点抓教育。一是把处以上干部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无论是经常性的zz理论学习,还是党校培训教育,我们都把处以上干部作为重点对象,规定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在每年年终考核工作中明确规定副处以上干部述职必须述廉,接受群众对其廉政情况的公开测评。我们将干部个人得分与其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平均得分逐一反馈给本人,以一种无声的告知方式使这些领导干部在对比中寻找差距,加强自我教育。二是抓住重要时机进行教育,我们注意抓住重大节日、招生、基建活动等腐败现象易发的时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预防教育。每逢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都要大力开展禁止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制止奢侈浪费的教育活动;今年根据要求及时转发了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 严肃处理党风方面的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湖北省纪委《关于禁止各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在下属单位领取津贴和兼职取酬的规定》、《坚决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行为》。
认真落实干部谈话制度。几年来,学校坚持对新提拔或交流到敏感岗位的处级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集体廉政谈话先集体听廉洁自律的主题谈话、看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录像,后分散自学《廉政准则》,再将自己的体会写入廉政谈话登记表,交纪委备案。每次集体廉政谈话,校党委书记都要到会讲话、提要求。对群众反映大、问题较严重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限期整改。2005年组织3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并组织参加廉政谈话的干部,以及基建处、学工处全体员工,以及全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后勤集团领导及其二级单位负责人到湖北省女子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坚持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单位党政“一把手”谈话的制度。年终,结合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纪委负责人直接到基层认真听取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对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认真组织开展主题系列活动。我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契机,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做到了内容年年有侧重、形式年年有更新,开展了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2004年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采取读、听、看、谈、写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我们将两个《条例》翻印下发至副处以上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组织收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片。邀请了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党员和部分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座谈会。开展了党员干部学条例写心得体会的征文比赛。将廉政文化引进校园,逐步向学生群体延伸,培养学生参与廉政建设。今年中纪委组织开展的全国首届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中,经过学校认真策划,我们选送的三幅作品中,获得了银奖一项。
2005年,开展了“以案论纪、廉洁自律”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学校专门组织了新校区建设招(投)标办公室、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后勤管理处副科以上干部以及后勤(集团)公司正副总经理、集团二级单位负责人等134人,集中进行了为期9天的学习教育活动,收看《警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片,每位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写心得、谈感想。分组进行了专题讨论。在讨论的基础上,每小组分别推荐2人进行了大会交流。党委书记吴国民亲自主持开班仪式并提出了要求,听取大会交流,作重要讲话,要求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慎始、慎微、慎独、慎终”。此次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抓制度制定工作。按照《实施纲要》关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的要求,对已有的有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结合新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必要的制度、规定,如重新修订机关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岗位职责,颁布实施《管理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处级干部辞职试行办法》、《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规范党委和行政管理工作。最近,为提高党委、行政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正在起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关于“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建立处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将个人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年度测评、相关信访举报、奖惩等与廉政建设相关的素材纳入廉政档案的内容,将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抓内控制度建设。我们以规范行政为着眼点,花大力促进了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包括自有资金管理、内部事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形成了规范行政的良好氛围。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成立之初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了从廉政建设、议事规则、工程施工、材料管理等比较完善的制度,保证了新校区建设施工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制度建设工作中,财务处建立了包括财务职责范围、财会人员守则及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和相应岗位职责等共28项内控制度,并汇编成《财务处岗位责任制度》。内控制度就是立足于权力运行的根本环节,以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为目的。后勤集团实行独立核算后,其内外经济往来有很大的自主权,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清正廉洁,集团规定,一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决定,从而较好地规避了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我们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内容,编印了《武汉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情况看,基本上涵盖了开展日常工作的需要,形成了相对完整配套的制度体系。
四、抓住关键,加强监督,将防范的关口前移
认真做好新校区建设的监督。新校区建设是学校建设和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廉政监督。2003年确定项目上马后,为了把新校区建设成为廉政工程,根据纪委的建议,学校以党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程廉政监督的意见》。在新校区建设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为了避免权力过分集中,从方便工作、廉洁高效的愿望出发,成立了工作内容相对独立的新校区建设招投标委员会和指挥部,校长书记亲自担任招投标委员会正副主任,纪委书记担任指挥长,两个机构的工作人员互不兼职;纪委副书记参加招投标委员会,重点对招投标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派监察处副处长担任指挥部纪检组长,实施对指挥部工作的监督。
认真落实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学校党委责成纪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程廉政监督的实施方案》。强化新校区建设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委员会、新校区工程指挥部相关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在各项招投标工作中,纪委副书记直接参与了队伍选拔的资格预审、入围队伍的考察,并负责从招标中心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工作,进行现场开标评标监督。在指挥部,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注重加强实地监督。纪监组长直接参与建设项目的商务谈判,参与起草合同框架文本。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并与所有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谈话,签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提出了廉洁施工的要求。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作的审计监督,所有单体建筑和重大项目均派出了跟踪审计队伍,提前介入施工过程,进行造价监控。截止到新校区一期工程基本结束,已累计完成近五亿元投资,工程建设质量和造价基本达到了预期的要求,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在新校区物质设备招标采购过程中,坚持招议标公开、公平、公正制度,不搞暗箱操作,不事先确定中标单位等等。截止到目前,共完成设备集中采购合同3400万元。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一次性上交礼金5万元。
推进校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校务公开,对学校重大问题做到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重要事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处理。学校每年财务收支情况都形成书面报告在教代会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学校的“两定一发展”的规划以及人事制度改革分配方案等事项都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才执行。在职称评定上,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做到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制度,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从1997年至今学校一直设有校长信箱,设立每周校领导接待日,听取群众意见。
为新校区选址,学校专门召开了教代会进行表决,并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新校区建设规划制作、单体建筑和景观设计等重大问题均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拍板决策。为解决职工住房紧张的问题,2005年工会教代会以多种形式充分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组织部分有意与学校合作的开发商与教职工代表面对面交流。近两年来,先后5次召开校情发布会,选择一些与师生员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请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指挥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通报。今年就新校区建设情况作了专题报告。在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无论是评先选优、奖学金评定,还是发展学生党员,均实行公示制度。这些做法得到全校师生的肯定。
结合学校工作,强化监督。最近这几年,是学校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较大进步:学校加大教学基本建设的力度,每年用于教学基本建设的费用都在1500万元以上,学科建设经费投入达到3000万元/年;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力度明显加大,仅今年引进博士26人、硕士86人,还在海外招聘博士3人,并按学科门类分别给予博士5—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分别为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4—5万元安家费;科研经费在去年700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首次突破亿元;今年秋季,顺利完成了四个学院、一届新生共一万多学生平稳顺利进住新校区工作;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准备迎接国家本科教学评估。在这些工作都直接关系着学校生存和发展大计的工作中,学校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立足于实际,着眼于长远,坚持学科建设重在建设、教学水平评估重在以评促建的指导思想,强调在苦练内功上多下功夫,少在跑关系上用力气,规范操作,加强监督,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招生监察,防止乱收费情况发生。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湖北省教育厅《招生、录取和考试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鄂教监[2005]3号)等文件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明确党委书记、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招生委员会副主任。制定了招生工作规范以及《实施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召开了规范独立学院招生收费工作专题会议。招生工作期间,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独立学院的副校长多次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招生现场进行检查和巡视。工作中我们主动接受社会、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对全社会公开了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名单、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组织考生、家长和学校教代会常委到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过程的观摩。招生及新生报到期间,学校严格执行上级规范收费的规定,按物价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强收费现场的监督,不允许任何部门和单位违规搭车收费。
五、做好信访工作,查办违纪案件,进行责任追究
2004年以来纪委监察处共收到来信来访48件次,其中2005年24件(次)。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招生收费、学校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本着“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对所有的信访件均已逐件了结。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中,坚持严格的信访登记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逐件进行认真分析核实,对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处理。对有违纪线索但不达不到处分条件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2002年至2003年,学校对3 名违纪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相关领导班子、2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2004年至今未发现违纪案件,但仍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经常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
六、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认真做好责任制检查
几年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我们坚持半年阶段自查、年终全面检查的制度,来推动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在责任制检查工作中,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从2004年责任制检查开始,学校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对其中三分之一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抽查。并结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的考核同步做量化测评。年终考核时,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和业绩考核情况列入同一张表中,由所在单位员工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2004年年终干部民主评议考核结果显示,全校处以上干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以10分为满分),得分在9分以上的占%,廉洁自律的情况得分在9分以上的占87%,同比均增长了4 个百分点。全校处级干部两项考核总平均分分别达到和分,均超过上年的平均分。今年12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自查及纪委的抽查工作已经结束,“一岗双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全校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已日臻完善,责任制已成为领导干部工作的基本指南和要求。
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分析现实,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觉得现在各项工作都强调领导责任,都强调“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反正浑身上下都是责任,任何一个单项工作都可以说责任重于泰山,样样都重要实质上也就不觉得重要了。工作中有敷衍应付的现象。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不够。常常出现等待观望的现象,工作推一推就动一动,不推就不动。三是抓各项制度检查落实不够。现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都重视建章立制工作,但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还有差距,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粗浅的体会:
第一,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当中,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系会有利于责任制的深入贯彻和落实。要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一定区别的概念。责任制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管总的根本制度,责任制的对象主要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责任制在于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更加负责地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含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等具体业务工作。贯彻责任制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及成效又是贯彻责任制成效最实际的体现。责任制贯彻得好不好,既要看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和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更要看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二,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尤其是行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会更直接更有效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都渗透在具体的业务工作之中,行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强,所在单位职工的教育、制度的制订、工作的检查,都会体现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印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如果行政“一把手”责任意识不强,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仅仅看作是党务干部的事,那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及工作成果都会大打折扣。
第三,面对基层,责任制的贯彻及其检查必须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这会使责任制贯彻的内容更充实,更丰富多彩,更有成效。检查考核方法力求简便易行,更切合实际,更有成效,更受基层欢迎。“上面千根线,基层一根针”,机关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靠基层去落实。上级机关部门各行其是,多头布置,多头检查,基层就不堪重负,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是以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为载体,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也是通过业务工作来显现的。因此,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都不能脱离具体业务工作。相反,结合得越紧密,渗透得越深入,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战斗力就越强。
七、今后的工作思路
第一、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讲一次廉政党课,纪委书记每年要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处以上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第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保障机制。紧密结合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以权力的规范使用和制约为重点,制定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规定的有关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配套的制度体系,构建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进一步加强监督。以加强党内监督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基建维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就业、职称评审、干部任免等重要工作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基建维修、财务收支及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第四、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发现违纪线索,一定要集中力量一追到底,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中央纪委规定,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阻挠查处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对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二00六年元月五日
(编辑 谢晓丽)
根据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2005年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下简称“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党委重视,党政合力,抓紧抓好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学校成立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由纪委、组织、人事、审计、工会、宣传等部门的领导同志组成。今年年初,根据校党委常委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人事变动,及时进行了调整。2005年5月12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形势,总结经验,研究部署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0月14日,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学校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
认真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校党委十分重视抓自身的学习,党委中心学习小组坚持每月一次集体学习制度,每次学习讨论都安排有常委作中心发言,每个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实施纲要》等颁布实施后,中心学习小组都及时认真地组织了学习。通过学习,强化了领导班子成员的三个意识:即责任意识、主体意识、监督与被监督的意识。
在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学校党委将反腐倡廉列为重要内容;为了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以学校纪委为主成立督导组;在学习提高阶段,《实施纲要》等是党员干部必学的指定篇目;教育活动期间,专门请省高检检察长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作反腐倡廉、廉洁自律的报告;在制定校领导班子整改方案时,单列专题,提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措施;在制定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时,也以浓重的笔迹,提出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责任制的工作构想。
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根据我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党委常委按照分工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负其责。制定了《关于落实党委常委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意见》。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分解到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学校及时收集整理,编印了《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汇编》,全校任何一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都能从中找到自己的“位置”。
党委书记和校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示范。我们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为重点,落实领导干部的责任。年初部署党政工作时,党委书记、校长都要就党风廉政建设发表讲话,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党委书记吴国民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切实把责任制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校长刘光临同志也多次在有关会议上强调,学校要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很重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增强廉政建设责任意识,要确保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不出大的问题。书记、校长公开承诺 “廉洁自律,从我做起;严格要求,接受监督”;对群众来访,即使工作再忙,也要区别情况亲自接待;在日常工作中收到群众来信,对其中重要信件都做到亲自批转,并积极关注处理意见和结果。
班子成员积极做好廉洁自律。无论是在自己分管的工作中,还是日常生活,均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勤政廉政的带头人。按照上级纪委关于“一把手”讲党课的要求,党委书记吴国民坚持每年给全校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讲一次廉政党课。党委书记和校长作为党政一把手,容易成为社会公关的重点对象,我们与全体常委一道,严格自律,对社会赠送的现金一般采取严格拒收的态度。实在无法拒收的,通过纪委交到学校财务处。近两年来,先后有13人次上交人民币万元、港币1万元。其中,校级领导干部11人次,共上交万元。
加强对贯彻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坚持每年年初传达学习上级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纪委的年度工作汇报,讨论审定纪检监察工作任务。专门召开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总结讲评学校工作,部署学校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在学校目标责任制管理工作中,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指标体系,并且权重达到15%。年初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年底与业务工作一起考核。使各级领导干部在抓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同时,把两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党政合力,齐抓共管。党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坚持把贯彻落实责任制作为重要内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班子成员都自觉地认真检查自身和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和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的意识十分明确。吴国民同志每年都要亲自与群众有反映的党政领导干部谈话,今年谈话4人次。刘光临校长在处理学校日常事务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杨杰副书记在学校宣传、后勤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中,加强廉政监督,注意提醒这些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注意廉洁自律。马季骅副校长加强对科研、图书和校办产业管理等工作中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孔建益副校长在人事管理、本(专)科教学管理、独立学院监管和学科建设、国际交流工作中,特别是在专升本等热点问题上,认真履行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规范操作,使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杨震副书记在分管学生管理特别是招生等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招生现象。杨永才副书记在主管基建等工作中,积极推进阳光工程。
二、结合实际、丰富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
突出重点抓教育。一是把处以上干部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无论是经常性的zz理论学习,还是党校培训教育,我们都把处以上干部作为重点对象,规定学习任务,提出学习要求。在每年年终考核工作中明确规定副处以上干部述职必须述廉,接受群众对其廉政情况的公开测评。我们将干部个人得分与其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平均得分逐一反馈给本人,以一种无声的告知方式使这些领导干部在对比中寻找差距,加强自我教育。二是抓住重要时机进行教育,我们注意抓住重大节日、招生、基建活动等腐败现象易发的时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预防教育。每逢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都要大力开展禁止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制止奢侈浪费的教育活动;今年根据要求及时转发了中央纪委、中组部、监察部《关于维护党的纪律 严肃处理党风方面的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湖北省纪委《关于禁止各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在下属单位领取津贴和兼职取酬的规定》、《坚决查处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行为》。
认真落实干部谈话制度。几年来,学校坚持对新提拔或交流到敏感岗位的处级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集体廉政谈话先集体听廉洁自律的主题谈话、看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的录像,后分散自学《廉政准则》,再将自己的体会写入廉政谈话登记表,交纪委备案。每次集体廉政谈话,校党委书记都要到会讲话、提要求。对群众反映大、问题较严重的干部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要求其限期整改。2005年组织36名处级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并组织参加廉政谈话的干部,以及基建处、学工处全体员工,以及全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后勤集团领导及其二级单位负责人到湖北省女子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坚持纪委负责人与下级单位党政“一把手”谈话的制度。年终,结合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纪委负责人直接到基层认真听取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对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
认真组织开展主题系列活动。我校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为契机,紧密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创新宣传教育方法,做到了内容年年有侧重、形式年年有更新,开展了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
2004年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主题,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采取读、听、看、谈、写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我们将两个《条例》翻印下发至副处以上干部和基层党组织。组织收看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片。邀请了民主党派、离退休老党员和部分职能部门、学院负责人,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座谈会。开展了党员干部学条例写心得体会的征文比赛。将廉政文化引进校园,逐步向学生群体延伸,培养学生参与廉政建设。今年中纪委组织开展的全国首届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中,经过学校认真策划,我们选送的三幅作品中,获得了银奖一项。
2005年,开展了“以案论纪、廉洁自律”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学校各二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学校专门组织了新校区建设招(投)标办公室、新校区建设指挥部、组织部、人事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学工处、研究生处、职业技术学院(成教院)、后勤管理处副科以上干部以及后勤(集团)公司正副总经理、集团二级单位负责人等134人,集中进行了为期9天的学习教育活动,收看《警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等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片,每位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写心得、谈感想。分组进行了专题讨论。在讨论的基础上,每小组分别推荐2人进行了大会交流。党委书记吴国民亲自主持开班仪式并提出了要求,听取大会交流,作重要讲话,要求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要“慎始、慎微、慎独、慎终”。此次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抓制度制定工作。按照《实施纲要》关于建立健全制度体系的要求,对已有的有关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并结合新的工作实际,制定了必要的制度、规定,如重新修订机关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工作岗位职责,颁布实施《管理干部交流工作暂行办法》、《处级干部辞职试行办法》、《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并狠抓落实,规范党委和行政管理工作。最近,为提高党委、行政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正在起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关于“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建立处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将个人基本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年度测评、相关信访举报、奖惩等与廉政建设相关的素材纳入廉政档案的内容,将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抓内控制度建设。我们以规范行政为着眼点,花大力促进了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包括自有资金管理、内部事务管理等有关制度,形成了规范行政的良好氛围。新校区建设指挥部成立之初的第一件事,就是制定了从廉政建设、议事规则、工程施工、材料管理等比较完善的制度,保证了新校区建设施工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制度建设工作中,财务处建立了包括财务职责范围、财会人员守则及加强内部稽核工作和相应岗位职责等共28项内控制度,并汇编成《财务处岗位责任制度》。内控制度就是立足于权力运行的根本环节,以规范权力的正确行使为目的。后勤集团实行独立核算后,其内外经济往来有很大的自主权,为了保证工作人员的清正廉洁,集团规定,一万元以上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决定,从而较好地规避了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我们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内容,编印了《武汉科技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汇编》。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情况看,基本上涵盖了开展日常工作的需要,形成了相对完整配套的制度体系。
四、抓住关键,加强监督,将防范的关口前移
认真做好新校区建设的监督。新校区建设是学校建设和发展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工程建设中的廉政监督。2003年确定项目上马后,为了把新校区建设成为廉政工程,根据纪委的建议,学校以党委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程廉政监督的意见》。在新校区建设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上,为了避免权力过分集中,从方便工作、廉洁高效的愿望出发,成立了工作内容相对独立的新校区建设招投标委员会和指挥部,校长书记亲自担任招投标委员会正副主任,纪委书记担任指挥长,两个机构的工作人员互不兼职;纪委副书记参加招投标委员会,重点对招投标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派监察处副处长担任指挥部纪检组长,实施对指挥部工作的监督。
认真落实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学校党委责成纪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程廉政监督的实施方案》。强化新校区建设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工程招投标委员会、新校区工程指挥部相关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在各项招投标工作中,纪委副书记直接参与了队伍选拔的资格预审、入围队伍的考察,并负责从招标中心专家库中抽取评委工作,进行现场开标评标监督。在指挥部,从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上都注重加强实地监督。纪监组长直接参与建设项目的商务谈判,参与起草合同框架文本。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及时进行教育和引导。并与所有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谈话,签定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提出了廉洁施工的要求。加强对新校区建设工作的审计监督,所有单体建筑和重大项目均派出了跟踪审计队伍,提前介入施工过程,进行造价监控。截止到新校区一期工程基本结束,已累计完成近五亿元投资,工程建设质量和造价基本达到了预期的要求,未发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在新校区物质设备招标采购过程中,坚持招议标公开、公平、公正制度,不搞暗箱操作,不事先确定中标单位等等。截止到目前,共完成设备集中采购合同3400万元。期间,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一次性上交礼金5万元。
推进校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坚持校务公开,对学校重大问题做到民主决策、集体决策、科学决策,重要事项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处理。学校每年财务收支情况都形成书面报告在教代会上进行公开,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学校的“两定一发展”的规划以及人事制度改革分配方案等事项都经过教代会讨论通过才执行。在职称评定上,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做到政策公开、岗位公开、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制度,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从1997年至今学校一直设有校长信箱,设立每周校领导接待日,听取群众意见。
为新校区选址,学校专门召开了教代会进行表决,并面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新校区建设规划制作、单体建筑和景观设计等重大问题均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在充分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集体拍板决策。为解决职工住房紧张的问题,2005年工会教代会以多种形式充分听取教职员工的意见,组织部分有意与学校合作的开发商与教职工代表面对面交流。近两年来,先后5次召开校情发布会,选择一些与师生员工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请新校区建设办公室、指挥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通报。今年就新校区建设情况作了专题报告。在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中,无论是评先选优、奖学金评定,还是发展学生党员,均实行公示制度。这些做法得到全校师生的肯定。
结合学校工作,强化监督。最近这几年,是学校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各方面的工作都有了较大进步:学校加大教学基本建设的力度,每年用于教学基本建设的费用都在1500万元以上,学科建设经费投入达到3000万元/年;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力度明显加大,仅今年引进博士26人、硕士86人,还在海外招聘博士3人,并按学科门类分别给予博士5—1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分别为博士和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4—5万元安家费;科研经费在去年700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首次突破亿元;今年秋季,顺利完成了四个学院、一届新生共一万多学生平稳顺利进住新校区工作;目前,学校正在积极准备迎接国家本科教学评估。在这些工作都直接关系着学校生存和发展大计的工作中,学校始终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立足于实际,着眼于长远,坚持学科建设重在建设、教学水平评估重在以评促建的指导思想,强调在苦练内功上多下功夫,少在跑关系上用力气,规范操作,加强监督,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认真做好招生监察,防止乱收费情况发生。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湖北省教育厅《招生、录取和考试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鄂教监[2005]3号)等文件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明确党委书记、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招生委员会副主任。制定了招生工作规范以及《实施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召开了规范独立学院招生收费工作专题会议。招生工作期间,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书记、主管独立学院的副校长多次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招生现场进行检查和巡视。工作中我们主动接受社会、考生和考生家长的监督。对全社会公开了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名单、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组织考生、家长和学校教代会常委到招生录取现场进行录取过程的观摩。招生及新生报到期间,学校严格执行上级规范收费的规定,按物价局批准并向社会公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强收费现场的监督,不允许任何部门和单位违规搭车收费。
五、做好信访工作,查办违纪案件,进行责任追究
2004年以来纪委监察处共收到来信来访48件次,其中2005年24件(次)。主要涉及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招生收费、学校发展等方面的问题。本着“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工作要求,截止目前,对所有的信访件均已逐件了结。在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中,坚持严格的信访登记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情况,逐件进行认真分析核实,对其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和处理。对有违纪线索但不达不到处分条件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纠正。2002年至2003年,学校对3 名违纪干部给予纪律处分,对相关领导班子、2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2004年至今未发现违纪案件,但仍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点,经常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强化他们的责任意识。
六、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认真做好责任制检查
几年来,对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我们坚持半年阶段自查、年终全面检查的制度,来推动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在责任制检查工作中,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
从2004年责任制检查开始,学校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每年对其中三分之一的单位进行了专项抽查。并结合目标管理责任制体系的考核同步做量化测评。年终考核时,领导干部履行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和业绩考核情况列入同一张表中,由所在单位员工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2004年年终干部民主评议考核结果显示,全校处以上干部履行责任制的情况(以10分为满分),得分在9分以上的占%,廉洁自律的情况得分在9分以上的占87%,同比均增长了4 个百分点。全校处级干部两项考核总平均分分别达到和分,均超过上年的平均分。今年12月15日前,各二级单位自查及纪委的抽查工作已经结束,“一岗双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全校贯彻落实责任制工作已日臻完善,责任制已成为领导干部工作的基本指南和要求。
用一分为二的观点来分析现实,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觉得现在各项工作都强调领导责任,都强调“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反正浑身上下都是责任,任何一个单项工作都可以说责任重于泰山,样样都重要实质上也就不觉得重要了。工作中有敷衍应付的现象。二是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不够。常常出现等待观望的现象,工作推一推就动一动,不推就不动。三是抓各项制度检查落实不够。现在学校各单位、各部门都重视建章立制工作,但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还有差距,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践,我们有以下几点粗浅的体会:
第一,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当中,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关系会有利于责任制的深入贯彻和落实。要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两个相互联系又有一定区别的概念。责任制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管总的根本制度,责任制的对象主要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责任制在于强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更加负责地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含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制度、监督、信访举报、查办案件等等具体业务工作。贯彻责任制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及成效又是贯彻责任制成效最实际的体现。责任制贯彻得好不好,既要看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和责任追究是否到位,更要看各项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二,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尤其是行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会更直接更有效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都渗透在具体的业务工作之中,行政“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强,所在单位职工的教育、制度的制订、工作的检查,都会体现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印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如果行政“一把手”责任意识不强,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仅仅看作是党务干部的事,那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及工作成果都会大打折扣。
第三,面对基层,责任制的贯彻及其检查必须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这会使责任制贯彻的内容更充实,更丰富多彩,更有成效。检查考核方法力求简便易行,更切合实际,更有成效,更受基层欢迎。“上面千根线,基层一根针”,机关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都要靠基层去落实。上级机关部门各行其是,多头布置,多头检查,基层就不堪重负,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是以各项具体业务工作为载体,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也是通过业务工作来显现的。因此,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都不能脱离具体业务工作。相反,结合得越紧密,渗透得越深入,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战斗力就越强。
七、今后的工作思路
第一、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要讲一次廉政党课,纪委书记每年要作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以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载体,突出抓好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处以上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
第二、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保障机制。紧密结合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实际,以权力的规范使用和制约为重点,制定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规定的有关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配套的制度体系,构建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三、进一步加强监督。以加强党内监督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基建维修招投标、大宗物资采购、招生就业、职称评审、干部任免等重要工作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基建维修、财务收支及干部离任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第四、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发现违纪线索,一定要集中力量一追到底,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按中央纪委规定,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阻挠查处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制的有关要求,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加强对落实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二00六年元月五日
(编辑 谢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