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会议制度制定
发布时间:2021-12-28 11:30:23
一、学校食堂民主管理的职能机构是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由总务科、学生代表、教工代表、工会生活委员以及有关食堂管理人员组成。
二、建立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下午第二节课后为膳食委员会例会时间,研究分析食堂近期工作情况,听取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的意见,提出下阶段改进措施。
三、膳食委员会要经常派员监督食堂菜价、成本核算,每星期不定期的由副主任及其他两名委员组成考核小组抽一天的中午菜进行成本核算,发现有不合理情况应及时向食堂有关人员提出,并责成其合理核算。
四、食堂财务应帐目公开,膳食委员会有权检查审核食堂财务收支状况。食堂会计应在每月上旬公布上月食堂收支及盈亏帐目,并张贴于饭厅醒目处。
五、食堂工作人员应虚心接受师生对改进会堂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并通过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努力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水平。